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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住宅兩屋打通 可合併稅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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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4 03:35 經濟日報 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民眾若為增加自住房屋使用面積,而將隔壁房屋打通合併使用,財政部表示,須經地政主管機關辦理建物合併登記,並向戶政機關申請門牌併編,即可申請合併房屋稅籍,自住房屋戶數則可以一戶認定,只要符合適用自住稅率要件,就可適用1.2%稅率。

財政部於去年3月發布解釋令,個人將毗鄰房屋打通合併使用,按規定自住房屋須同時符合房屋無出租,並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三戶以內等要件。

而依房屋稅條例第7條規定,納稅義務人應在房屋建造完成日起30天內檢附有關文件,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稅籍有關事項及使用情形,設立稅籍據以核課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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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戶併編一戶課徵房屋稅條件 圖/經濟日報提供
官員解釋說,由於房屋稅為後端的程序,前端相關建築法規涉及安全性等,須先經由地政主管機關辦妥建物合併登記,且向戶政機關申請門牌併編者,經申請後地方稅稽徵機關將併編房屋稅籍,稅局就會認定自住房屋戶數以一戶審認。

官員舉例說,某甲有房屋四戶,其中一戶自己住,其他三戶分別給已成年子女居住,雖然符合自住房屋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要件,但受限於全國三戶的限制,僅有三戶適用自住房屋稅率。

因此,若某甲將其中相鄰二戶合併打通為一戶使用,且辦竣建物合併登記、門牌併編及合併房屋稅籍,如此一來,打通合併使用的房屋的自住戶數就可認定為一戶,某甲名下所有房屋也均可適用自住稅率課徵房屋稅。依現行規定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有的房屋,全國合計四戶以上者,可擇定三戶以內作為「自住房屋」適用1.2%自住稅率課徵房屋稅。

房屋稅

短漏報所得 有條件盈虧互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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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4 03:35 經濟日報 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若公司經查獲短漏報所得時,情節輕微者才可適用盈虧互抵規定。財政部表示,所謂情節輕微者認定,包括短漏所得稅稅額不超過10萬元,或短漏報課稅所得額占全年所得額的比率不超過5%,且非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得視為短漏報情節輕微。

財政部官員指出,近來有民眾詢問,公司去年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為會計師簽證且虧損,但是最近發現漏報所得50萬元,是否可適用盈虧互抵。現行營利事業符合公司組織、會計帳冊簿據完備、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均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如期申報等四要件,可將經稽徵機關核定前十年各期虧損,自當年純益額中扣除。

但官員也說,其營利事業須為「短漏報情節輕微者」,也就是經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的營利事業,如經稽徵機關查獲短漏所得稅,其稅額不超過10萬元,或短漏報課稅所得額,占全年所得額比率不超過5﹪,且非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可以視為短漏報情節輕微,適用前十年虧損扣除的規定。

至於實務上營利事業因疏忽而未取得憑證,或誤取得非實際交易對象所開立憑證者,如能符合兩項規定之一,仍可適用以前年度虧損扣除的規定,其一包括營利事業已誠實入帳,且在稽徵機關發現前由會計師簽證揭露或自行於申報書揭露。

其二則是營利事業進貨、費用或損失列報理應要取得憑證,若經稽徵機關查獲未取得憑證,但只要當年度進貨、費用及損失須列報的總金額,不超過120萬元,或占同年進貨、費用及損失所有交易憑證總金額的比率未超過10%,仍可視為情節輕微者。

所得稅

欠稅超過5年可以不用繳?稅務局這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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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4 10:51 經濟日報 記者楊美玲╱即時報導

欠稅超過5年可以不用繳稅?稅務局表示,民眾稅款逾期未繳納,只要繳款書已合法送達,即使超過5年也不會註銷,千萬不要誤以為欠稅超過5年就可以不用繳。

日前有一位民眾拿著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的執行命令,到新竹市稅務局詢問, 99年度的房屋稅已超過5年,應該可以不用繳納,為何銀行存款還會被扣押?稅務局表示,依據稅捐稽徵法規定,欠稅案件在繳納期間屆滿30日後仍未繳納,就會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在執行期間內,即使超過5年仍可繼續執行,徵稅及執行期間可達15年。

稅務局提醒民眾,收到稅單請依繳納期限繳納,以免因逾期而被加徵15%的滯納金,還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強制執行,執行方式除傳繳及扣取薪資、銀行存款外,亦會查封拍賣欠稅人財產。

房屋稅﹒稅款

Uber漏報勞務所得稅 國稅局要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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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4 03:35 經濟日報 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Uber違規經營亂象頻傳,引發國內計程車業者二度包圍立院抗議。經濟部投審會預計8月11日以「申請經營業別與實際經營不同」,撤銷投資許可。監察院審計部近日也要求財政部國稅局調查Uber漏報勞務所得稅問題。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已積極蒐集資料核課稅捐中。

荷商Uber自2013年起,以「資訊服務業」類別登記,在台北設立台灣宇博數位服務公司,以App平台提供民眾租車預約服務。

但交通部路政司在2015年4月20日函示,以汽車經營客、貨運輸牟利應屬「公路法」中的「汽車運輸業」。

審計部據該函釋調查認定,台灣宇博公司招募個人司機,以自用車輛,或是未經租車公司許可而與租車公司司機合作,對外統一以Uber名義派遣車輛提供收費客運服務,經營範圍已不只是「媒合平台」,已算是實質經營汽車運輸業。

國稅局﹒投審會﹒經濟部

問答/解散年度辦妥清算 免申報未分配盈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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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4 03:35 經濟日報 台南訊


新市區邱小姐問:營利事業解散註銷時,應如何辦理未分配盈餘申報?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因實務上營利事業通常無法於解散日辦理盈餘分配,而係併同清算後剩餘財產辦理分配,基於簡政便民之考量,若於解散日所屬會計年度結束前辦理清算完結者,營利事業解散年度之決算、清算所得額及前一年度之盈餘,均免辦理未分配盈餘申報;但若未及於解散日所屬會計年度結束前清算完結者,其前一年度之盈餘,應依所得稅法第102條之2規定期間辦理申報,惟營利事業於解散年度之次年5月底前辦理清算申報者應併同清算申報書辦理申報。

國稅局﹒所得稅
快訊/嘉市辦營所稅講習 網路頻道同步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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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4 03:35 經濟日報 嘉義訊

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為協助轄內各營利事業、工(商)業會及同業公會會員暨稅務記帳報稅代理業者,瞭解營利事業暫繳申報作業實務,同時提升全民洗錢防制意識,訂8月16日上午9時~11時在該分局8樓禮堂舉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暨洗錢防制課程講習會」,歡迎踴躍報名參加。報名請至南區國稅局網站(http://www.ntbsa.gov.tw)/「講習會資訊」/「課程報名」;另為服務不克前往參加講習會的民眾,當日開放視訊課程YouTube同步直播,凡加入嘉義地區講習會快訊Line群組者,可隨時接收最新網路課程直播網址。詳洽(05)2282233轉402林小姐。

國稅局﹒所得稅﹒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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