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蚊子館氾濫…可行性評估早失能

2015-08-04 01:30:42 聯合報 陳文卿/環保服務業(新竹市)
聯合報願景工程調查全台一大堆蚊子館,任何民營企業對於必須投資好幾億元的興辦計畫,都會先做市場調查,評估回收年限才投資。若是政府公共建設,程序上也要先做可行性評估計畫,才會依規畫結果編列經費設計、建造。

當然這個先期進行的可行性評估,若干年後難免因時空環境改變而有出入,但總不致離題太遠。可是實際結果是,從南到北我們竟然有哪麼多,而且是打從完工就開始養蚊子的,每年還要編列諾大經費維持。不免納悶,當初可行性評估報告是怎麼過關的?

事實真相恐怕是,評估報告都是先射箭再畫靶。主辦機關先基於特殊政治考量(或上級交辦),打定主意一定要做,再委託顧問機構或學術單位來做評估研究,所有假設條件,都朝向計畫可行的方向去走,即使有不利因素也只能避重就輕帶過。更等而下之的是,還沒有研究,結論就寫好了。於是評估報告等於幫主辦機關背書而已,失去把關功能。

顧問機構也很冤枉,因為主辦機關已明示或暗示立場了,如果委辦機構看不懂業主的企圖,恐難以順利結案。

另一個問題是,機關花好幾億元做硬體工程毫不手軟,可是對於先期評估規畫卻僅願意編列零頭預算去做。經費有限的情況下,顧問機構無法深入調查研究,往往只能依就手邊現成資料「編故事」,得到的結論恐怕連顧問機構自己也覺得心虛。

往者已矣,為了避免未來再冒出蚊子建設,必須一開始就好好把關,審慎做先期可行性評估,並尊重委託機構的專業,評估結果若不可行,也應該勇敢說清楚,不宜將錯就錯浪費公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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