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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看時事/企業併購 留意「兩套帳」風險
2015-06-05 03:07:48 經濟日報 葉光章
現今金融環境瞬息萬化,公司生命周期縮短,為了提升競爭優勢,併購乃是企業轉型與成長最快速的方法之一。併購範圍涵蓋了透過法規完成的合併(Merger)和透過收買股權或資產的收購(Acquisition),即一般所知的M&A。

併購的基本流程一般可以分為:

(一)策略規劃階段:評估企業自身定位與狀況,訂定併購策略。

(二)全面評估階段:企業依據需要與所訂策略尋找適合之標的洽談,同時簽訂保密協議(Non-disclosure agreement, NDA)避免併購的訊息外漏。並簽訂意向書(Letter of Intent, LOI),以初步合意併購方式、併購價格以及其他履約的重要事項。之後,由稅務、財務及法律專業顧問全面性地蒐集資料執行盡職調查,除瞭解標的公司所有相關風險外,亦能合理預估推計併購標的公司的綜效。

(三)協商階段與執行階段,雙方談判並簽訂併購協議,並履約與實際整合。

在評估階段中,法律盡職調查是不可忽略的重要程序。所謂法律盡職調查,即由法律觀點檢視企業所有潛在的法律風險。

一般可分為幾大重點,包括:公司章程、股東會與董事會議事錄及基本資訊,是否有存在未遵循法規的狀況;審查檢視與外部第三方訂立的合約;申請中或已註冊的智慧財產權是否存在無效或有權利歸屬爭議情事;審視融資、保證與擔保、保險等資金來源與潛在風險;不動產與租賃狀況;調查勞動條件、職工福利與社會安全法令等有否落實;環保、稅務、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法令遵循;以及是否存在正在進行中或潛在的訴訟。

舉例而言,台灣商業實務上,中小企業主為求成本降低,可能有不當的逃漏稅規劃,以致有兩套帳的狀況,內帳雖能允當表達公司實際的經營狀況、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但不對外公開;而外帳則做了諸多調整,作為報稅或公開等用途。

如此氾濫使用兩套帳,當中小企業被作為併購標的時,由專業律師或稅務人員實行法律盡職調查時,往往發現相應的風險,造成併購方擔憂,成為併購實務上的阻力。

雖就企業與公司負責人為不實報表,以及公司負責人幫助逃漏稅刑責部分,法律上由原公司負責人,亦即實行不法行為者負責,併購方不需承擔這部分風險。

惟企業的所得稅、營業稅等納稅義務人是以企業法人為主體,所逃漏稅捐以及加重罰鍰不會因為企業經營管理階層或股東易手而改變。

而依據稅捐稽徵法,逃漏稅核課期間為七年,以及根據相關稅捐法規都有加倍乘數的罰鍰,雖可採取將所逃漏稅捐及可能罰鍰從併購價金中扣除,但時間長、金額大,往往使併購方望之卻步。

另外,稅捐稽徵法就逃漏稅另有限制公司負責人出境的規定,所欠繳稅款及已確定的罰鍰單計或合計在200萬元以上,或是行政救濟程序終結前300萬以上,可限制該當時公司登記的負責人出境,也屬併購方須承擔的可能風險之一。

尤其當外國企業為併購方時,更會因為此兩套帳的風險感到擔憂。

因此,建議以中小企業為併購標的時,併購方應委任專業稅務與商務法律團隊,就該議題實施盡職調查,期能即時發現相關潛在風險,併購方也可與標的公司進行磋商,要求標的公司修正錯誤以遵循法規,或將該可能潛在風險由併購對價中扣除,反映於併購價格中,避免併購方損失。

若經評估風險過大時,也能及時退場。惟根本之道仍是企業主應避免採取兩套帳政策,除求帳務明白,避免相關法律風險之外,也不會造成將來欲退場時,因兩套帳問題無法有好的賣價,甚至造成脫手阻礙。

(作者是德勤商務法律事務所營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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