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自貿區 擬設工作辦公室 2015-04-23 02:55:08 聯合報 記者賴錦宏/綜合報導 廣東省自貿區前天掛牌成立,廣東省人民政府官方網站昨日公布了「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管理試行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按「辦法」規定,廣東將設立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辦公室,負責統籌研究自貿試驗區法規政策、發展規畫。 廣東自貿區工作辦還將研究決定自貿試驗區發展重大問題,統籌指導改革試點任務,統籌協調與國家有關部門、港澳及有關市自貿試驗區事務。 據文匯網報導,相關「辦法」適用於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該自貿試驗區範圍包括廣州南沙新區片區、深圳前海蛇口片區、珠海橫琴新區片區。 為便利統籌管理,廣東將設置省自貿試驗區管理機構和自貿試驗區各片區管理機構。其中,省級層面將設立自貿區工作辦,研究、推動出台自貿試驗區綜合改革、投資、貿易、金融、人才等政策並指導實施,並具體協調與國家和省相關部門、港澳及有關市自貿試驗區事務及推動各片區管理機構建立健全事中事後監管體系等。 另外,依托現有管理機構,廣東還將設立自貿試驗區各片區管理機構,負責自貿試驗區各片區的具體事務。而各片區管理機構職責分別由廣州、深圳、珠海市政府依照相關「試行辦法」另行規定。 此外,廣東省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各片區管理機構行使省一級管理權限的要求下放管理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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