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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巴拿馬文件風暴後 改革不應停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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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3 02:18 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社論


國際調查記者聯盟(ICIJ)4月初公布「巴拿馬文件」,該風暴隨後捲入了大批來自冰島、中國大陸、香港、俄羅斯等地的權貴政要,時至今日,香港仍餘波盪漾,反倒是台灣似乎已風平浪靜,與風暴形成之初的舉國沸騰、到處捉賊的景象,形成強烈對比。

平心而論,巴拿馬並非台資企業與台灣富豪慣用的境外第三地,比起巴拿馬,台灣人更常在開曼群島、英屬維京群島(BVI)、薩摩亞、模里西斯等地,設立用途不一的境外公司。舉例來說,在最近浩鼎案中,檢調追查的重點,就是浩鼎位在BVI的大股東Alpha公司,其最終受益人到底還隱藏那些關鍵大咖。

換言之,如果今天ICIJ公布的是「開曼文件」、「BVI文件」,台灣恐怕還處在一發不可收拾的壓力鍋中,更多不為人知的政商權貴隱匿資產的故事,及彼此之間複雜的往來關係,也會一一被掀開。巴拿文件實則也是最好的照妖鏡,台灣應當從中檢視,在全球這波反洗錢、反避稅及訴求拉近貧富差距的浪潮中,除了在稅法增設反避稅條款外,台灣還有哪些藏汙納垢之處與問題癥結,正等待陽光改革。

這當中,有兩件事,值得我們釐清、思索,找出問題的根源,才能對症下藥。

首先,我們必須先釐清,並非所有境外公司,就一定會逃漏稅或從事洗錢等不法勾當。想當年,政府開放台灣企業到大陸投資,曾要求企業必須取道第三地,避免投資大陸失敗,禍延台灣公司。再加上,台資企業多以出口為導向,長年操作台灣接單、大陸生產出貨的三角貿易模式,自然會讓台灣比一般國家擁有數量更為龐大的境外公司;意即,單從境外公司這四個字,無法直接推導到,它們一定逃漏稅,一定隱匿資產。

其二,境外公司中,有能創造經濟成長、澤被股東、員工的鮮花,但也有專門逃漏稅與洗錢的毒草。這些濫用、濫設境外公司的毒草,時至今日仍能蔓延的理由有二,一是國內的OBU帳戶太好開了,二是有一群管理顧問公司與境外公司註冊地,形成龐大的利益共生關係,這些管顧公司往往打著提供企業節稅或私人理財服務,遊說客戶設立了大量的境外公司。

有業內人士形容,開設境外公司的「精髓」,是要以境外公司名義到銀行開設OBU帳戶,藉以隱蔽金流,規避官方的稅務追查。實務上也常見,在管顧公司建議下,一堆有錢人透過境外公司回台買房,或做複雜多層次的遺產、贈與規劃,這些濫用境外公司的毒草,都需要政府機關實施專案檢查,一一揪出。

這幾年,各國政府為了追稅及防範國際洗錢,經常施加壓力給銀行,例如美國要求銀行落實「肥咖條款」,只要外國銀行的美國客戶存款超過5萬美元,就必須通報美國國稅局,而香港也不時盯緊渣打、滙豐等大銀行,反倒是台灣的OBU開戶制度依舊寬鬆,不若星、港標準嚴格,成了名副其實的逃漏稅溫床。

舉例來說,現在要在香港開設一個OBU帳戶,難度已非常高,不僅要提供股東身分證明、實質地址證明、資金來源說明,還必須揭露最終受益人。而這些文件也往往需要由會計師、律師等專業人士簽證,或是經由第三方公證,不是隨便交出申請表就可以過關;甚至還有些銀行會要求申設公司,必須提供過去幾年的貿易往來客戶名單,作為非紙上公司的佐證。而這些正是台灣政府很少力求OBU業者務必做到的,難道不該回過頭檢視、避免自由遭到濫用嗎?

巴拿馬風暴遠離,不代表台灣自此沒事了。此刻的台灣,比起過去任何時刻,都更加重視公平正義、縮短貧富差距。風暴遠離,台灣的反避稅、反洗錢改革,可以再往上跳一個台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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