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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縮大型建案 宜縣嚴審容積獎勵
2015-04-21 08:48:57 聯合報 記者戴永華、王燕華/宜蘭報導
宜蘭縣礁溪溫泉區大型建案多,為限縮業者開發強度,縣府考量就目前城市發展狀況,對於容積移轉、容積獎勵等,重新檢討,加強把關。

縣府表示,各建案除了基本的容積率,業者還可透過容積移轉、容積獎勵等方式,取得更多容積率,蓋更多樓地板面積。舉例而言,對於政府無力徵收的公用設施保留地,若提供給政府,建商就能換得提高可開發地區的容積率,最高30%;若配合開放空間,也可取得最高30%的容積獎勵,而且各種不同的容積獎勵還可累計。

為了避免業者大幅度的開發,造成都市沉重負擔,縣府決定檢討現狀。建設處長黃志良說,會考量都市發展的需求,針對基地周邊的條件,檢討給予容積率的比率。

「不需要那麼多的公共空間了」,縣府建管科表示,政府可以不要那麼多公共空間,也就不必給業者太多的容積率,可以藉此控制大型建案的開發強度。

建設處副處長林國民指出,「開放空間容積獎勵」的上限,以往可以累加,結果容積愈墊愈高,但全國同步將從7月1日起限縮,不管什麼型態的容積獎勵,法定上限就是20%。

3年前內政部廢止停車空間獎勵時,業者一窩蜂搶照,礁溪建案暴增;針對這次開放空間容積獎勵限縮,縣府已經提早防範搶照情況。林國民說,要求業者的開放空間容積獎勵,必須送經宜蘭縣都市設計委員會同意,如果審查不過,業者搶照也沒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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