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統合論?分割論?
2015-04-20 02:39:50 聯合報 柳金財/佛光大學公共事務學系助理教授(宜縣礁溪)
日前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提出維持兩岸現狀的論述,黨內精英則呼籲民進黨應通過中華民國決議文,宣示不會追求法理獨立。這樣能否解開執政後的兩岸僵局,頗耐人尋味。

民進黨建黨初期各派系兩岸政策論述非鐵板一塊,隨著國際政經轉型與兩岸關係變遷,其派系主張亦隨之調整,甚至產生彼此立場反轉的現象。

建黨初期新潮流系主張法理獨立建立台灣共和國,盡量減少兩岸交流。隨蘇東波事件爆發、後冷戰時期到來,兩岸交流日益頻繁及台灣民主化自由化轉型,新潮流系與進入黨內的台獨聯盟,聯手推動公投台獨黨綱。現新潮流力主轉型為台灣實質獨立,中華民國是台灣、台灣是中華民國。

至於當時陳前總統任職立委則持分裂國家模式主張,並基於德國經驗以《國家同一性》原則,力主制定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基礎條約。為求二千年總統大選勝選,一九九九年民進黨通過台灣前途決議文,承認中華民國為台灣國號。陳水扁總統執政後甚至提出兩岸政治統合新架構、四不一沒有、一個中國議題、未來一中、認為一個中國原本不是問題及有條件承認九二共識等開創性思維。如今陳前總統則成為一邊一國論連線與基本教義派聯盟之精神領袖。

是什麼因素造成彼此政策主張互轉?是認知轉變致政策與時俱進?還是派系權力競逐需要?

民進黨若表明不追求法理獨立,接下去的政治工程必須處理的是一黨綱、一決議文及修憲時維持增修條文的統一基本立場:

首先必須修訂公投台獨黨綱,放棄以公投方式建立台灣共和國此終極目標。調整公投獨立黨綱為公投統一憲典,承認現狀已獨立,若統一要公投,這並不違背黨所揭櫫民主自決理念。但此種改變將遭台獨聯盟、一邊一國聯線、建國黨、台聯黨等基本教義派質疑,甚至導致獨立戰線的崩解。

其次,修訂台灣正常國家決議文,不再追求制訂新憲法、另立新國號及建立新國家的目標;如通過中華民國決議文,何須台灣正常國家決議文;中華民國與台灣是一組同樣概念,表明這與台灣前途決議文差異不大。

最後維持憲法預設統一目標願景:民進黨曾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何謂「固有疆域」之界定,大法官會議以高度敏感性政治問題而無直接回應民進黨的訴求。而憲法增修條文前言中亦明載「因應國家統一前需要」目標。如果民進黨路線是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台灣就是中華民國,那麼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間在領土與主權範圍就不具重疊性,這也衝撞中共的一個中國框架及兩岸協商的共同政治基礎「九二共識」。這裡顯然「固有疆域」是被解讀為一九四九年後的台澎金馬,而非一九一二年中華民國建立時猶如美麗秋海棠葉般的領土範圍;更非一九四五到四九年兩岸短暫統一的芋頭與番薯綜合體的圖像。

民進黨宣稱維持兩岸現狀與放棄法理獨立,雖表達兩岸政策善意,但這只是界定中華民國與台灣關係,而非定位兩岸是怎樣的特殊關係。民進黨若通過這樣的中華民國決議文,大陸可能表述為這是「借殼上市」、「台體中用」,欠缺兩岸關係的連帶感,這種論述呈現出來的仍是「分割論」,而非「統合論」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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