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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接管高鐵 債留子孫?
2015-01-08 聯合報 涂維穗/研究人員(台北市)
高鐵財務改善方案昨日在立法院遭藍營否決,恐將走上破產接管一途。交通部長為此宣布請辭。

目前輿論各方意見均有其依據,筆者在不涉及政治議題,從交通公共建設角度,針對高鐵倒閉後可能產生營運方面問題進行探討,以提供未來規畫方向參考。

就交通公共建設工程合理報酬率而言,在國際上重大公共建設投資報酬率若未達十五%,根本無法吸引民間來投資,而我國一般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之合理報酬率則約為八%至十二%間。因此,高鐵破產後,是否真能找到營運公司願意在報酬率僅有五.九%,並承擔破產清算後的負債、系統增置汰換及營運維修近兩兆元等成本下,快速、無縫接續營運,恐非短時間即可以輕易找到答案。

新的營運公司是否能保證在不延長特許期間條件下,以舉新還舊貸款方式,承擔法定優待票價虧損及面臨國內外經濟若持續低迷等不確定風險下,解決三千五百名高鐵員工安置等複雜問題,不增加社會成本,穩定經營高鐵?

且依據交通部資料,粗估強制收買價金三千九百億元的財務規劃,以成立基金方式承接高鐵資產並向銀行貸款,再利用高鐵營收一部分逐年償還基金貸款本息分五十九年內償還完畢,如果營運仍不如預期,此舉不是債留子孫?

綜合上述,高鐵是我國首次BOT建設,也是全世界最大BOT案,若任由高鐵倒閉,政府在付了強制收買價金三千九百億元及高鐵公司後續仲裁官司求償金三九七四億元後,還會再讓社會承受高鐵未必能穩定經營的風險,應非全民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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