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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繳憑單無紙化 可以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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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8 00:36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扣繳憑單免填發範圍,今年確定不擴大,憑單無紙化對象仍僅限我國境內居住者。扣繳單位給付境內居住者所得後,可以採「原則免填、例外填發」方式,但若有納稅人5月報稅時有紙本憑單需求時,扣繳單位仍有責任交付紙本憑單給納稅人。
扣繳憑單無紙化適用範圍 圖/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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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表示,憑單無紙化範圍未擴大施行前,所得對象為營利事業、團體或執行業務者等,扣繳單位仍應填發紙本憑單。財政部提醒,104年度各類憑單申報已啟動,截止日延至2月1日,扣繳單位應如期申報以免影響納稅人5月報稅權益。
財政部是自2014年起推動所得稅各式憑單無紙化措施,針對納稅義務人為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且各式所得憑單資料經稽徵機關納入結算申報期間提供所得資料查詢服務者,憑單填發單位即可免再填發紙本憑單供納稅人5月申報所得稅之用。
今年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適用範圍,確定與去年度相同,仍是以所得人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的憑單,做為免填發的適用對象;所得人如是國內事業、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的憑單,扣繳單位仍應填發。
為規劃擴大憑單免填發適用範圍,財政部亦已在去年以試辦方式,提供國內事業、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以電子憑證線上查詢所得資料,今年將持續採取試辦做法,國內事業等納稅人辦理104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仍可享有線上查詢所得的服務。
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及股利憑單申報期間,已在今年1月1日起展開,原截止申報日為1月31日止,財政部表示,因1月31日適逢例假日,可順延至2月1日。 各類所得憑單申報可採用網路、媒體或人工方式辦理。依據所得稅法規定,扣繳義務人應在每月10日前將上一月內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並在每年1月底前將上一年內扣繳各納稅義務的稅款數額,開具扣繳憑單,彙報該管稽徵機關。財政部呼籲,扣繳義務人務必如期申報,以免逾期申報受罰。
企併法三方向修正 今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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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8 00:36 經濟日報 記者吳馥馨/台北報導
經濟部昨(7)日表示,新的企業併購法修法將於今天施行,新法增加併購支付方式、增加新併購型態與簡化程序、提高股東保護措施與資訊透明度等三方向修正。
其中,新增的併購支付方式,可新設分割或股份轉換外,就股份轉換或分割可採僅以現金或其他財產作為支付對價方式進行,可增加公司財務運作彈性
經濟部表示,這次修法目的是在建立效率與公平之企業組織再造法制,兼顧興利與防弊,期能適時提供併購法制平台,促進台灣產業升級,讓台灣企業併購與國際接軌,也讓併購更加靈活。
企併法自2002年公布施行以來,對於活絡國內企業併購活動,促進組織調整以及加速企業轉型,已發生正面效益,藉由提供適當之租稅及金融措施,企業可透過併購達成規模增加、取得關鍵技術、跨業結合等。截至去年12月底止,我國企業併購件數已達2,513件,併購金額達1.1兆元。
經濟部表示,公司如於新修正的企併法生效前,已依修正前的企併法規定的程序,由公司董事或股東會決議通過併購案,後續相關通知程序,就不適用新法所增訂之規定,但如該併購案於新法施行後發生之事實,則應適用修正後之新法規定。
水電費扣抵銷項稅 可以房東名義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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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8 00:36 經濟日報 記者郭珈爾/台北報導
水電瓦斯等公用事業今年起全面開立電子發票,營業人應該以載有其名稱的發票來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國稅局提醒,財政部特別訂定輔導期間,營業人承租店面所繳納的水電瓦斯費用,如果抬頭是從今年1月到12月的繳費憑證,雖是以房東名義繳納,還是可以申報扣抵。
中區國稅局解釋,如果營業人是向人承租店面來經營生意,而買受人的名義是房東而非營業人本身,就要儘快向公用事業申請用戶名稱變更,以免影響扣抵稅額或兌獎的權益。考量營業人需要時間申請買受人名義變更,財政部訂定輔導期間,若是抬頭為今年1月到12月的繳費通知單、繳費憑證,營業人也能以房東名義的發票申請扣抵銷項稅額。
問答/公司獲和解金 應報繳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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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8 00:36 經濟日報 台南訊
台南市施小姐詢問:營業人承攬工程,因他人致工程延宕,受有損害取得和解金,是否應報繳營業稅?
南區國稅局台南分局答覆:營業人因銷售貨物或勞務而收受之違約金或和解金等收入款項,與因理賠收受賠償款之性質不同,應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舉例:甲公司承攬捷運局工程,因捷運局其他工程之承攬公司乙與丙公司承攬之工程延誤,致甲公司因延遲動工而受有損失,經三方協調,由乙與丙公司直接支付和解金與甲公司,另甲公司再支付和解金與其下包之丁公司及戊公司,上開各該(甲、丁、戊)公司取得和解金均係基於銷售貨物或勞務關係而來,依稅法規定係屬銷售範圍,均應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依營業稅法規定,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所收取之全部代價皆屬銷售額之範圍,包括營業人在貨物或勞務之價額外收取之一切費用,故上述取得之和解金亦屬之。
快訊/民雄所聽建言 22日與民有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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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8 00:36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暨快訊
南區國稅局民雄稽徵所表示:納稅人的建言是提升服務品質的原動力,該所將於1月22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由蘇明信主任與您面對面共同直接溝通,歡迎民眾踴躍提出建言。即日起至1月15日止接受民眾預約報名,可採免付費預約專線:0800-000-321,網路報名:Q68i@ntbsa.gov.tw或傳真報名:05-2063928等預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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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8 00:36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扣繳憑單免填發範圍,今年確定不擴大,憑單無紙化對象仍僅限我國境內居住者。扣繳單位給付境內居住者所得後,可以採「原則免填、例外填發」方式,但若有納稅人5月報稅時有紙本憑單需求時,扣繳單位仍有責任交付紙本憑單給納稅人。
扣繳憑單無紙化適用範圍 圖/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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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表示,憑單無紙化範圍未擴大施行前,所得對象為營利事業、團體或執行業務者等,扣繳單位仍應填發紙本憑單。財政部提醒,104年度各類憑單申報已啟動,截止日延至2月1日,扣繳單位應如期申報以免影響納稅人5月報稅權益。
財政部是自2014年起推動所得稅各式憑單無紙化措施,針對納稅義務人為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且各式所得憑單資料經稽徵機關納入結算申報期間提供所得資料查詢服務者,憑單填發單位即可免再填發紙本憑單供納稅人5月申報所得稅之用。
今年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適用範圍,確定與去年度相同,仍是以所得人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的憑單,做為免填發的適用對象;所得人如是國內事業、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的憑單,扣繳單位仍應填發。
為規劃擴大憑單免填發適用範圍,財政部亦已在去年以試辦方式,提供國內事業、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以電子憑證線上查詢所得資料,今年將持續採取試辦做法,國內事業等納稅人辦理104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仍可享有線上查詢所得的服務。
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及股利憑單申報期間,已在今年1月1日起展開,原截止申報日為1月31日止,財政部表示,因1月31日適逢例假日,可順延至2月1日。 各類所得憑單申報可採用網路、媒體或人工方式辦理。依據所得稅法規定,扣繳義務人應在每月10日前將上一月內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並在每年1月底前將上一年內扣繳各納稅義務的稅款數額,開具扣繳憑單,彙報該管稽徵機關。財政部呼籲,扣繳義務人務必如期申報,以免逾期申報受罰。
企併法三方向修正 今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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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8 00:36 經濟日報 記者吳馥馨/台北報導
經濟部昨(7)日表示,新的企業併購法修法將於今天施行,新法增加併購支付方式、增加新併購型態與簡化程序、提高股東保護措施與資訊透明度等三方向修正。
其中,新增的併購支付方式,可新設分割或股份轉換外,就股份轉換或分割可採僅以現金或其他財產作為支付對價方式進行,可增加公司財務運作彈性
經濟部表示,這次修法目的是在建立效率與公平之企業組織再造法制,兼顧興利與防弊,期能適時提供併購法制平台,促進台灣產業升級,讓台灣企業併購與國際接軌,也讓併購更加靈活。
企併法自2002年公布施行以來,對於活絡國內企業併購活動,促進組織調整以及加速企業轉型,已發生正面效益,藉由提供適當之租稅及金融措施,企業可透過併購達成規模增加、取得關鍵技術、跨業結合等。截至去年12月底止,我國企業併購件數已達2,513件,併購金額達1.1兆元。
經濟部表示,公司如於新修正的企併法生效前,已依修正前的企併法規定的程序,由公司董事或股東會決議通過併購案,後續相關通知程序,就不適用新法所增訂之規定,但如該併購案於新法施行後發生之事實,則應適用修正後之新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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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電瓦斯等公用事業今年起全面開立電子發票,營業人應該以載有其名稱的發票來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國稅局提醒,財政部特別訂定輔導期間,營業人承租店面所繳納的水電瓦斯費用,如果抬頭是從今年1月到12月的繳費憑證,雖是以房東名義繳納,還是可以申報扣抵。
中區國稅局解釋,如果營業人是向人承租店面來經營生意,而買受人的名義是房東而非營業人本身,就要儘快向公用事業申請用戶名稱變更,以免影響扣抵稅額或兌獎的權益。考量營業人需要時間申請買受人名義變更,財政部訂定輔導期間,若是抬頭為今年1月到12月的繳費通知單、繳費憑證,營業人也能以房東名義的發票申請扣抵銷項稅額。
問答/公司獲和解金 應報繳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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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施小姐詢問:營業人承攬工程,因他人致工程延宕,受有損害取得和解金,是否應報繳營業稅?
南區國稅局台南分局答覆:營業人因銷售貨物或勞務而收受之違約金或和解金等收入款項,與因理賠收受賠償款之性質不同,應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舉例:甲公司承攬捷運局工程,因捷運局其他工程之承攬公司乙與丙公司承攬之工程延誤,致甲公司因延遲動工而受有損失,經三方協調,由乙與丙公司直接支付和解金與甲公司,另甲公司再支付和解金與其下包之丁公司及戊公司,上開各該(甲、丁、戊)公司取得和解金均係基於銷售貨物或勞務關係而來,依稅法規定係屬銷售範圍,均應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依營業稅法規定,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所收取之全部代價皆屬銷售額之範圍,包括營業人在貨物或勞務之價額外收取之一切費用,故上述取得之和解金亦屬之。
快訊/民雄所聽建言 22日與民有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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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國稅局民雄稽徵所表示:納稅人的建言是提升服務品質的原動力,該所將於1月22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由蘇明信主任與您面對面共同直接溝通,歡迎民眾踴躍提出建言。即日起至1月15日止接受民眾預約報名,可採免付費預約專線:0800-000-321,網路報名:Q68i@ntbsa.gov.tw或傳真報名:05-2063928等預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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