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陸配426…歧視一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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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8 03:36聯合報 劉愛玲/家管(台中市)


日前有警員對違規陸配開罰,以「426」稱呼對方,引起議論。其實在台灣早已見慣不怪了,只是當事人無錄音錄影等實證而已。

回想十幾年前,筆者也領教過員警對我們陸配的歧視,當初不像現在人手一支智慧型手機,想錄音錄影沒有如此方便,當場都氣瘋了,還哪有工夫錄影?

當時每出境一次,就要回派出所報到,管區員警對我已為人母的陸配,照樣每月勤查不誤。三不五時到家中做些千篇一律的筆錄:「你與老公是怎麼認識的?」「在哪辦結婚登記?在場還有哪些證人?」「每月有寄多少錢回娘家?」等重複話題,即使孩子哭鬧想睡覺也不放過。最後一次我實在忍不住說:「街上那些偷盜搶劫的不法分子你們不抓,反而有空調查我這個新手媽媽,如果我是假結婚,我會跟老公生小孩嗎?」

那位員警說:「你脾氣這麼不好,我明天就將你遣送回去」,邊說邊往門外走,我站在門口說:「好啊,看你用哪條罪名將我遣返,我在家等通知。」

此後,管區員警未再來我家了,後來我常開玩笑說:來台灣才知道,原來人民警察不是保護弱勢民眾,當然這些屬個案。

陸配﹒結婚﹒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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