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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打工防陷阱 牢記七不原則

【聯合報╱記者祁容玉/板橋報導】
2014.06.24 03:21 am

暑期青少年打工需提高警覺,有多名女大學生暑期應徵電話客服人員,應徵時得簽約並自辦2支手機負擔話費,等正式工作才發現竟是接聽色情電話,想離職卻被要求付手機解約違約金,向新北市勞工局求助才脫身。

勞工局統計,2012年到今年5月間,每年不實徵才案件申訴分別為21件、31件、17件,最多的申訴類型是徵才廣告內容和實際不符,其他包括應徵要簽下本票或購買產品,分居二、三名。

勞工局指出,徵才廣告不實的案件中,比例最高的是「假徵才、真直銷」,業者刊登行政助理或網管等職缺,應徵者卻遭慫恿加入直銷,拉下線外還得購買商品,賠了夫人又折兵。

勞工局表示,青少年暑期打工,要做好收集應徵公司資料、告知親友求職地點、檢視職缺資訊是否正確等「求職防騙三大準則」;另外,要切記不繳錢、不購買、不簽約、不離身、不辦卡、不飲用、不非法打工的「七不原則」。

勞工局長謝政達也提醒,工讀生的薪水不得低於時薪115元、月薪1萬9273元的基本工資規定,加班費需按勞基法規定加倍給付,雇主也需幫工讀生加保勞、健保、就業保險,並提撥退休金,才符合勞基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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