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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達人?魔人?整人?
2017-09-21 03:29聯合報 呂蓬仁/公職退休(彰縣員林)
開車就要有不小心收紅單的準備,違規受罰乃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不過這必須建立在告發行為合乎情理法,讓違規人心甘情願繳罰單,否則不免罵政府搶錢,甚至訴訟救濟,大量交通案件湧入法院,徒增司法負擔且擾民,勞民又傷財!
如今檢舉達人似乎成新興行業,檢舉亂丟垃圾的「環保達人」、檢舉汽機車違規的「交通達人」等,拜科技精進所賜,幾乎人手一機,拍照存證逕行舉發,冷不防就可能接罰單。

檢舉達人如流動稽查員,往好處想可補警力不足,像便衣暗哨達到無形嚇阻效果;但假使檢舉人心術不正,吹毛求疵或因個人恩怨存心整人,變成抓扒仔功能,警方怕被投訴吃案,只好照單開單,公權力恐淪為報復工具。

罰金要罰得心服口服,違規性低或事證不明確者,欠缺可罰性,盡量勸導單取代告發單,以息民怨、以減訟累,防免錯誤行政浪費社會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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