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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美國司法制衡 擋住了川普蠻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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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6 00:23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美國總統川普。(美聯社)
不可一世的川普總統登基不及一個月,已連遇兩大挫折。一是他對七國「禁旅令」,連續遭到美國西雅圖聯邦法院和舊金山巡迴法庭駁回;二是他的國家安全顧問佛林因暗通俄國且事後不據實以報,被迫閃辭。兩事說明:美國三權分立的司法制衡發揮作用,使「川皇」無法為所欲為。
值得一提的是,在這兩個事件中,美國前代理司法部長葉慈均扮演了重要的「吹哨者」角色。在禁旅令中,葉慈以該命令有道德和法律的疑義,要求司法部律師「不要為這項禁令辯護」;她旋即因此遭到川普革職。在佛林暗通俄國的事件中,葉慈在歐巴馬卸任前一日即告訴川普團隊,指佛林隱瞞其通話內容;川普幕僚一度企圖為佛林粉飾太平,但情報機構掌握了明確事證,終使佛林無從抵賴。葉慈雖然去職,但為兩案貢獻匪淺。
川普頒布禁旅令,聲稱是要履行競選承諾,並保障國家安全。據了解,白宮內部為此也有過爭辯,最後是鷹派占了上風,決定蠻幹。但上訴法院認為,行政當局未提供任何具體證據,足以證明若禁旅令遭擱置會威脅國家安全,因而駁回。川普勃然大怒,怒嗆「法庭上走著瞧」,外界原以為川普政府將繼續上訴或打憲法官司;但川普後來改口,要另簽署新的命令作為替代。這等於自打耳光,承認原來的路已走不通。
反川普陣營為此大受鼓舞,表示將會再接再厲,針對其違憲違法繼續提出挑戰。爭議雖尚未落幕,但從既有的發展看,我們有幾點觀察:
第一,美國的司法威信已屹立不搖,單單一名西雅圖聯邦法院法官的裁決,即能擋下川普的禁令,並使全美遵服。這樣的威信,是美國百年來司法體系兢兢業業、謹守分際建立起來的。這與其他國家──包括台灣在內,輸了官司,就痛罵法官或痛罵法院,有如天壤之別。
當然,也有些美國人對司法毫無尊重,川普本人即是其中之最。川普在競選期間,即曾因輸掉官司,痛批墨西哥裔法官的種族背景。在西雅圖法官羅巴特對禁旅令發出「臨時禁止令」後,川普以「所謂的法官」來貶抑對方,並暗示如果發生了恐怖攻擊,「就怪他與司法系統吧」。但川普這些抨擊,反而讓一般民眾對他嗤之以鼻,認為他失去理智。川普意識到民意的反彈,最後也只能自行收斂,回到司法途徑上來。
其次,三權分立是美國憲法制定者的理念,憲法則是其依據的藍本,即使總統是由全民選出,並不表示他可以為所欲為,不受法律的拘束。換句話說,民主不是絕對的,行政權也不是至高無上的。做為三權之一的司法權,依據憲法,能夠、也必須制約總統;否則,若總統一人可以自行其是,民主與法治要如何維持?
在美國歷史上,司法權制衡行政權的例子,其實屢見不鮮。以前兩任總統為例,小布希因處理恐怖嫌犯未經適當法定程序,被最高法院判定違憲;歐巴馬則以行政命令允許非法移民居留,也被最高法院判定違法。川普僅上任廿多天,就和司法權槓上,可謂破了紀錄。再看三權分立另一端的「立法權」,儘管共和黨在參眾兩院都占多數,但川普和國會之間仍在磨合和試探,關係並不明朗。在這種情況下,司法權發揮制衡作用,更顯得銳不可當。
回看台灣,蔡政府正要進行司法改革,我們的司法系統問題叢生,公民的法治成熟度也不足,要建立司法威信,恐非一蹴可幾。更大的問題是,由總統所代表的「行政權」主導改革司法,本身就是個悖論;這種手法,只會讓司法權更臣服於行政權,確是一大隱憂。
從美國司法界擋住川普的蠻幹看,司法唯有秉持人權、追求公義,並無畏於政治權力而適時制衡,才能獲得人民信任。台灣距此,仍遙不可及。
川普﹒西雅圖﹒歐巴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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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6 00:23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美國總統川普。(美聯社)
不可一世的川普總統登基不及一個月,已連遇兩大挫折。一是他對七國「禁旅令」,連續遭到美國西雅圖聯邦法院和舊金山巡迴法庭駁回;二是他的國家安全顧問佛林因暗通俄國且事後不據實以報,被迫閃辭。兩事說明:美國三權分立的司法制衡發揮作用,使「川皇」無法為所欲為。
值得一提的是,在這兩個事件中,美國前代理司法部長葉慈均扮演了重要的「吹哨者」角色。在禁旅令中,葉慈以該命令有道德和法律的疑義,要求司法部律師「不要為這項禁令辯護」;她旋即因此遭到川普革職。在佛林暗通俄國的事件中,葉慈在歐巴馬卸任前一日即告訴川普團隊,指佛林隱瞞其通話內容;川普幕僚一度企圖為佛林粉飾太平,但情報機構掌握了明確事證,終使佛林無從抵賴。葉慈雖然去職,但為兩案貢獻匪淺。
川普頒布禁旅令,聲稱是要履行競選承諾,並保障國家安全。據了解,白宮內部為此也有過爭辯,最後是鷹派占了上風,決定蠻幹。但上訴法院認為,行政當局未提供任何具體證據,足以證明若禁旅令遭擱置會威脅國家安全,因而駁回。川普勃然大怒,怒嗆「法庭上走著瞧」,外界原以為川普政府將繼續上訴或打憲法官司;但川普後來改口,要另簽署新的命令作為替代。這等於自打耳光,承認原來的路已走不通。
反川普陣營為此大受鼓舞,表示將會再接再厲,針對其違憲違法繼續提出挑戰。爭議雖尚未落幕,但從既有的發展看,我們有幾點觀察:
第一,美國的司法威信已屹立不搖,單單一名西雅圖聯邦法院法官的裁決,即能擋下川普的禁令,並使全美遵服。這樣的威信,是美國百年來司法體系兢兢業業、謹守分際建立起來的。這與其他國家──包括台灣在內,輸了官司,就痛罵法官或痛罵法院,有如天壤之別。
當然,也有些美國人對司法毫無尊重,川普本人即是其中之最。川普在競選期間,即曾因輸掉官司,痛批墨西哥裔法官的種族背景。在西雅圖法官羅巴特對禁旅令發出「臨時禁止令」後,川普以「所謂的法官」來貶抑對方,並暗示如果發生了恐怖攻擊,「就怪他與司法系統吧」。但川普這些抨擊,反而讓一般民眾對他嗤之以鼻,認為他失去理智。川普意識到民意的反彈,最後也只能自行收斂,回到司法途徑上來。
其次,三權分立是美國憲法制定者的理念,憲法則是其依據的藍本,即使總統是由全民選出,並不表示他可以為所欲為,不受法律的拘束。換句話說,民主不是絕對的,行政權也不是至高無上的。做為三權之一的司法權,依據憲法,能夠、也必須制約總統;否則,若總統一人可以自行其是,民主與法治要如何維持?
在美國歷史上,司法權制衡行政權的例子,其實屢見不鮮。以前兩任總統為例,小布希因處理恐怖嫌犯未經適當法定程序,被最高法院判定違憲;歐巴馬則以行政命令允許非法移民居留,也被最高法院判定違法。川普僅上任廿多天,就和司法權槓上,可謂破了紀錄。再看三權分立另一端的「立法權」,儘管共和黨在參眾兩院都占多數,但川普和國會之間仍在磨合和試探,關係並不明朗。在這種情況下,司法權發揮制衡作用,更顯得銳不可當。
回看台灣,蔡政府正要進行司法改革,我們的司法系統問題叢生,公民的法治成熟度也不足,要建立司法威信,恐非一蹴可幾。更大的問題是,由總統所代表的「行政權」主導改革司法,本身就是個悖論;這種手法,只會讓司法權更臣服於行政權,確是一大隱憂。
從美國司法界擋住川普的蠻幹看,司法唯有秉持人權、追求公義,並無畏於政治權力而適時制衡,才能獲得人民信任。台灣距此,仍遙不可及。
川普﹒西雅圖﹒歐巴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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