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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嶼飛魚文化 剩六浬也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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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0 01:48 聯合報 pasuya poiconü(浦忠成)/東華大學兼任教授(台北市)


恆春漁民因為台東縣政府一○一年公告,每年二到七月間,禁止十噸以上漁船進入蘭嶼沿岸六浬內海域捕魚,日前在後壁湖漁港拉起白布條,表達抗議。

連小學生都知道住在蘭嶼島上的稱雅美族(或達悟族)人,他們居住這個島嶼已有千年。三千多人規模的民族知道,必須在僅約五十平方公里的海島上,建立一種友善、珍惜與永續土地、海洋資源的生活方式,才能恆久維繫自己生存的島嶼。

雅美族人不往高處,而在島嶼四周海邊建立聚落,山坡讓給樹林、草原;坡下的緩坡,各家分別開闢一塊塊面積不大的粟田、芋田,作為澱粉食物來源。動物蛋白主要取自濱海,初夏開始迎接南方隨著黑潮北上的飛魚,以及跟隨其後的鮪魚、鬼頭刀等大型掠食魚類,七月之後,則捕撈不遷徙的底棲魚類。捕撈魚類,必須遵守嚴謹的禁忌,那是由神話延伸而來的神聖規範;部落漁場,嚴格區劃,不能逾越;男女老少,各有該吃的魚種,鍋具不能混淆;這是一個自律、敬天而有節的民族。

過去,飛魚本非市場炙手可熱的商品,卻因台灣海岸生態破壞、漁民濫捕,造成漁源枯竭,現在連飛魚也要搶捕,漁政部門應該深思。姑不論台東縣政府劃定的範圍與漁船噸位是否合理,恆春漁民該思考:

首先,蘭嶼雅美族沒有發展遠洋、近海的捕魚技術,傳統只能靠拼板舟在沿岸捕撈,飛魚能夠年年北游,資源不減,他們的克制文化、規範所做出的貢獻值得稱揚。

其次,他們捕撈飛魚是要養活家人,飛魚祭結束,未食完魚乾即須拋棄,因此漁獲不必求多,足夠就好,不如恆春漁民是捕撈魚群販賣,越多越好,捕撈動機與手法,截然不同。

再次,雅美族拼板舟不曾遠到恆春海面攔截飛魚,恆春漁民卻要進入蘭嶼沿岸六浬內,這樣公平嗎?(恆春沿岸無魚,誰該檢討?)

最後,如果允許台灣漁船進入蘭嶼濱海大肆捕撈(這是必然),屆時魚源枯竭,大船可以航到別處漁場,繼續其大規模捕撈事業,而只能划到蘭嶼周邊的拼板舟,無魚可捕,該當如何?

蘭嶼島上早已存在人群文化與生態體系,卻有人想要以並非緊急、切要的理由,變改、毀壞這樣已經維繫千百年的和諧狀態。蘭嶼雅美族的飛魚文化消失了,這象徵什麼?我們總該留一些尊重、珍惜自然的典範吧!此際正是島上飛魚祭進行的時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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