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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柱之爭 「人」不是首要問題
2015-10-08 02:01:47 聯合報 張登及/台灣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台北市)
執政黨選情危殆之際,爆發可能調整已提名總統參選人的爭議。排除純屬旁觀嘲諷或基於對特定政治家好惡的批評,是否應調整提名洪秀柱的各種主張背後,大致可以看到兩種論理邏輯。

第一種邏輯或可稱信念邏輯;第二種邏輯則可稱責任邏輯。兩種邏輯過去曾見於在野黨內部辯論,現則可見於調整或反對調整執政黨參選人的各種主張。

信念邏輯的共同點,是堅持政黨政綱與核心價值。堅持核心價值又區分成兩種相反立場。第一種立場稱為信念理想主義,認為政黨政綱與核心價值,有其根本的道德基礎。儘管與這幾年台灣的民意走向相左,但政黨與政治家的品格,繫於一本初衷。越是風雨飄搖,越不應隨波逐流。如果民意不可扭轉,則國運如此,人事已盡。信念理想主義傾向認為七年執政的問題,正是在關鍵政策上偏離傳統價值,取媚現實。參選人理應致力政策升級,返歸政黨本衷。

第二種立場稱為信念務實主義,認為政黨政綱與核心價值,兼具道德性與務實性。調整和詮釋當與時俱進,始能順勢引領民意。信念務實主義傾向認為,執政與選情危機在於說服不力,不贊成用捨生取義去捍衛傳統。

責任邏輯的共同點,是堅持政黨爭取選票極大化,以增加政綱落實機會。堅持選票極大化,又可區別為兩種立場。第一種立場姑稱為勝選責任主義,認為民主政黨責任,即在選舉中增加席次與執政可能性。支持者與民意趨勢的變遷,亦應反映在政綱與價值的調整上。

民意是政黨道德基礎的最終裁判,政綱與核心價值沒有高於民意的本體基礎。勝選責任主義傾向認為,執政危機在於政黨核心信念落後於民意,選情低迷是因為參選人主張與台灣潮流相左。

第二種立場稱為存在責任主義,認為民主政黨有效存在的優先前提之一是選舉,增加席次與執政可能性,乃可不負支持者之付託。但支持者之多寡,並非政黨道德基礎的最終裁判,政黨責任亦繫於其有效存在,有助改善政治共同體的生存展望與精神福祉。

信念邏輯下的信念理想主義,顯然會堅持「挺柱」,至一兵一卒在所不惜。如遭民意強烈否定,則人事已盡,同志們在此分手,品格垂諸青史。責任邏輯的勝選責任主義,則會鼓吹「換柱」,否則背離民意的過時政黨與慘敗的參選人,沒有存在的現實意義,不如「換黨」。

顯然,這兩種立場殆無妥協空間。如果多數執政黨人乃至民意,對此次爭議是這兩種觀點,則爭議無法善終,選後兩黨制的政治版圖會大變,公眾亦需認真思考,沒有中國國民黨的中華民國,維繫發展與和平的路徑。

信念務實主義與存在責任主義,固然屬不同邏輯,但討論是否「換柱」,應該有比較寬廣的交集,也比較能緩和內外地動山搖的激烈變化。交集與共同點應該是釐清三個問題:第一、政黨存在、其核心價值與政治共同體存續前景的關係,這是一個政黨道德基礎與正當性的問題。第二、這種關係如何轉換成對政綱與參選人主張的有效詮釋,以改善選舉的表現。最後才是「誰」、「怎樣說」,可以更好地向選民詮釋政黨存在的必要與主張的優勢。

如此看來,換柱爭議的「人」,不是首要問題,邏輯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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