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玩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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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6 04:35聯合報 李武忠/大學兼任教授(台北市)


台灣自104年10月被歐盟列入非法漁業(IUU)「黃牌」警告名單,至今已經2年了...
台灣自104年10月被歐盟列入非法漁業(IUU)「黃牌」警告名單,至今已經2年了,台灣遲遲未從黃牌除名。 聯合報系資料照
台灣遭歐盟列入非法漁業(IUU: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黃牌」警告名單已近兩年,儘管政府火速修訂漁業三法,農委會官員還曾率團赴歐盟總部說明,但至今仍在黃牌之列。歐盟官員十月將再度來台查核,能不能解除黃牌警告,台灣官員也沒有把握。
相較於韓國、菲律賓花一年半時間從黃牌除名,台灣施政效能顯然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台灣政府自認已經針對我國遠洋漁業管理做出很大的改善,違法漁船罰款金額從一百至四百萬元不等,較過去罰三、五萬元更高,農委會漁業署還特別設置監控中心,廿四小時監測我國漁船,可強化漁業管理,有效打擊非法漁業活動,歐盟卻遲未將台灣從黃牌中除名,顯然還有未盡事宜。

重要原因之一在於,歐盟必須透過實地觀察及確實執行成效,了解台灣漁政機關到底是玩真的、還是玩假的,訂定這些措施是持續性的、還是一時應急。對台灣漁政機關的執法不僅要聽其言更要觀其行,這也是我國漁政機關長期對於違法漁船,總是以顧及漁民辛勞為由,輕輕放過、做做樣子的後果。

提醒政府,日前印尼海洋暨漁業部長蘇西指控台灣有七艘漁船進入該國巴布亞島日前(Biak)海域非法捕魚,我國漁業署發新聞稿指印尼政府指控非事實,依據我國掌握之本年度船位資料顯示,這些漁船均無進入印尼經濟海域作業情形,將循外交管道向印尼政府抗議。

我國所依據的正是漁業監控中心所提供的資料,該中心的電腦系統宣稱可顯示遠洋、近海漁船的作業情形,只要違規捕魚或進入危險海域就能立刻警示並糾舉;但印尼係透過「全球漁業觀測站」(Global Fishing Watch)得知。真相只有一個,若最後是印尼資料有誤,我國政府應要求印尼公開道歉,以正視聽;若結果是台灣方面資料有誤,勢將造成國際(包括歐盟)的負面觀感,很可能會影響黃牌解除的時程,我國漁政機關需審慎應對。

台灣對外籍漁工的人道待遇,也是歐盟觀察重點。雖然新修正的遠洋漁業條例規定,要制定「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保障外籍漁工薪資、休息時間,但至今未見執行成果。如何具體落實外籍漁工人權及勞權保護並制定罰則,都會是歐盟觀察的重點。

漁業發展不應該踩在漁工血汗之上,尤其台灣傲人的遠洋漁業成就,更不能依附在非法漁業活動之上。歐盟黃牌,給台灣漁業界一個深刻檢討反省與改進的機會,管好自家漁船台灣政府責無旁貸,尤其遵守國際漁業規範是台灣每位漁業人的責任,不是做給外國人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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