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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休變變變 勞工沒拚先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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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9 01:54聯合報 李月治/勞工(台北市)


一例一休引發爭議,勞動部公布配套措施,特休假有三種給假方式,到職日、曆年制和會計年度。只是這樣彈性的給假方式對公司、對員工比較好嗎?還是有可能讓公司的特休制度更混亂,變成一家公司,幾種特休?

我是九十四年六月一日到目前公司任職,迄今十三年了。實行一例一休前,我去年的特休假有十六天;一例一休後,公司會計按到職日貼出員工的特休天數表格,看了都霧煞煞。我的特休假,以到職日算,變成今年六月一日前,只有一天,今年六月到明年六月則可以休十七天,同事說好像哪裡不對勁,一年半你只能休十八天耶。我喜歡以往的曆年制,算法簡單分明,我們也願配合公司的淡旺季來安排特休。

現在勞動部善意回應,特休可以有幾種給假方式。只是這配套措施來得太晚了,有的同事喜歡用到職日算,有的想要採曆年制,且會計部門已按到職日算好每個員工的特休,還願意再因應這配套措施,再改回原來的曆年制嗎?

政策朝令夕改,徒增勞資雙方負擔,那些坐辦公室的官員們,哪能體諒勞工為生計辛苦,哪有時間精力被這朝令夕改的政策,搞得暈頭轉向?

如果企業主待勞工不薄,勞工對公司也有感情,特休多一天、少一天並不會計較太多。現在勞工低薪成為國恥,貧富差距擴大,天怒人怨,有些企業主不是沒賺錢,只是不願意與員工分享。

若政府真為勞工著想,何不穩定物價,提高勞工薪資?這才是當務之急,也是所有勞工殷殷企盼的。

一例一休﹒勞動部﹒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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