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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藥養醫 多少就醫數「被創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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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9 02:47 聯合報 魏杏林/資深醫藥工作者(台南市)
健保署統計,去年看病次數「榜首」是一名歲熟女,全年就醫次數高達五百七十五次,令人咋舌。
全民健保的方便性,加上醫療院所遍布,造就了醫療資源的濫用,若僅治標不治本,問題永遠無解。健保署指稱,對看病過於頻繁民眾,設計了一套「補救」措施,經過「輔導」,就醫次數下降約兩成。
問題是,把高診次就醫行為完全歸咎於民眾,並不公平。嚴重畸形的醫療生態下,高就醫次數,有多少是被「創造」出來的呢?
就以「戒菸門診」為例,民眾看診,醫師處方一星期「戒菸輔助劑」,再預約下星期的診,似乎已成「定律」。然而,就戒菸「遞減式療法」而言,一種劑量的療程約一個月,為何醫師不一次給足量?冠冕堂皇的說詞是「要追蹤評估」,實際上,就是要替醫院衝門診量,看愈多領愈多嘛。
再舉一例,民眾赴診所看病,通常只給藥三天。事實上,健保並沒有規定看診一次只能開三天藥,醫師如此做只因三天量可採「簡表申報」,超過這天數,就必須「實報支付」。
這就是所謂「以藥養醫」衍生的後遺症,官署難道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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