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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如何應對「不自由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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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1 02:15 聯合報 周陽山/金門大學講座教授(金門金寧)


近年來,歐美各國出現了一批支持「不自由的民主」(illiberal democracy)的政治人物,如俄羅斯總統普亭、匈牙利總理歐爾班、美國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川普。

「不自由的民主」指的是雖然實行民主選舉,但卻歧視少數族群,否定人人平等,也不接受憲政主義、法治、分權制衡和多元文化的普世價值。俄羅斯總統普亭在國內享有很高的聲望,而且在選舉中一再勝選連任,但輿論卻指責他獨攬大權,威行專政,是一位「民選的獨裁」者。這說明選舉至上,勝著全拿的選舉式民主(electoral democracy)的確迥異於自由民主。

二○一五年八月,台南市長賴清德拒赴市議會報告和備詢,接受代議監督,被監察院以違背地方制度法精神,背離民主制衡原則,通過彈劾,送交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進行審議。公懲會接受對其彈劾,並予申誡處分。

賴清德對監察院的彈劾表示強烈抗議,指責監委員違憲越權,同時他還要求推動修憲,廢除監察院。這凸顯了當前台灣民主化面臨的新挑戰:一些民選的政治人物不但拒絕接受憲政主義與法治監督,而且熱衷於直接民主行動。他們認為選票才是一切,選舉式民主才是王道,並拒絕分權制衡與憲政束縛。

更重要的是,其中一部分的台獨信仰者,拒斥中華民國憲法,不認為自己是中國人。在他們的眼中,參與選舉的目的不僅是為了選出一個新政府,而且要選出「新而獨立的國家」、構建完全不同的國族認同。他們反對自由民主、有限政府、分權制衡和代議民主,嚮往的是公投式民主(plebiscitary democracy),追求的是獨立建國。他們的目標是:經由選舉動員和激烈的公民抗爭運動,動員反體制的異議人士,推進民主內戰,訴諸族群對抗,發展以台灣意識為核心的民粹運動,並建立以台灣民族主義為軸心的新國家。

無獨有偶,台北市長柯文哲先前在擔任台大醫院醫師時,曾因輸血錯誤導致病患感染愛滋病,因而被監察院彈劾。二○一五年九月他又因選舉時政治捐款問題違反了「政治獻金法」規範而面臨監察院的裁罰。他在面對媒體詢問時表示:就當作這個機關不存在好了。有趣的是,對於爭議性頗高的大巨蛋案,柯文哲卻要求建商應依照監察院的意見進行修正。這也證明了監察院的正當性與合法性。

為什麼曾經被監察院彈劾的民選政治人物,這樣仇視一個憲法所規範的監督機關呢?是不是這些擁有民意基礎的政治人物,都不願面對自由民主的法治規範呢?這究竟是台灣民主化與自由化改革中的特殊現象,還是前民選政治人物的普遍趨向?這無疑是一個值得深思的課題。

對於憲政問題,蔡英文總統的立場顯然與這些政治人物迥異,她已宣布將效忠並堅決遵守中華民國憲法規範,以維護國家主權。下一步,就要看她如何應對這些「不自由的民主」行徑的挑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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