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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管轄權/廢死作招牌 還要護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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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8 02:33 聯合報 劉永順/退休公務員(台中市)


立法院民進黨、時代力量立委質詢法務部長羅瑩雪,不在乎「台灣人」的「人權」、為什麼被中國大陸把人押過去審判。但對那些作奸犯科的人過度講究人權,就好像「要廢除死刑,而不管這個人是殺童、弒親、泯滅人性」似的。

我是電信詐騙的被害人,台灣能漸漸遠離「四面楚歌」、「怕得不敢接電話」夢魘,首要歸功一六五防詐騙專線,以及默默耕耘的警界基層「無孔不入」的宣導。

以前詐騙集團勾結電訊業者、戶政,取得個資,被害者輕者「破財消災」,重者住家被騷擾,全家都深受其害。筆者屬於後者,當時怕讀高中的么兒被擄,暫居親友家,怕家被噴漆、燒房,詐騙業者上門假扮送瓦斯,猛敲鐵門,鄰居還以為是仇家來報復,真是心力交猝,無心上班,又無法自力救濟。

筆者曾從警十年,轉任公務員,都逃脫不了魔掌,更何況一般殷實的阿公阿嬤、老師、工程師,那真是如臨十八層地獄。

更有甚者,筆者的銀行帳號被詐欺集團盜用,常接到外縣市刑警來查證,也隨時會被法院傳訊,就這樣搞了兩、三年,差點妻離子散,事業、家庭、財產都不保。

這些民進黨、時代力量立委,搭上首投族青睞而當選,不代表他們框上「捍衛台灣人權」的幌子就可以胡言亂語。

選民是「對事不對人」,事情要站在正義的一方,保謢姑息罪犯,就是侵犯「好人」的人權。廢死不也是他們的招牌嗎?台灣就是太過於假民主;人權不能超越法治,只有人權,沒有真理、法治,就會變成「暴民政治」。支持「暴民政治」的立委,如踰越法治、真理、正義的紅線,就是鼓勵犯罪的幕後始作俑者,終究會被選民唾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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