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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管轄權/公關角度看 周延點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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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8 02:33 聯合報 徐健麟/大學廣告系兼任講師(台北市)

法務部上周六深夜發一則以「庶民語言」撰寫,名為「自己錯了還怪人」的新聞稿,據說內容是部長羅瑩雪親自操刀完成。個人認為,這份新聞稿站在「說真話」的角度來看,內容百分之百值得肯定;但是站在媒體公關的角度,處理方式可更周延。

兵法有云:「求之於勢,不責於人」,站在詐騙集團已成全民公敵的勢頭上,法務部應當要有信心,全民一定會做為政府的後盾,政府官員毋需被民代激怒。像警政署昨日搭著時事焦點,串聯六都舉行「全民反詐騙,行動大會師」,因為時機點對了,相對就更易獲得民眾認同。凡事要有周全的配套,尤其政策澄清,太過「神來一筆」或「不吐不快」的情緒發洩,容易失焦,造成反效果。

既然是重要的澄清新聞稿,就必須爭取到輿論最大的認同,切莫因為方法不對,讓自己陷於「輿論想幫都不好幫」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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