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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從電價爭議看節能減碳之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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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9 02:11 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社論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日通過4月如期調降電價的臨時提案,使得電價降價是否延緩的爭議暫告落幕。不過,民進黨籍立委管碧玲表示,未來只要立法院院會通過不一樣的提案內容,在電費單未寄出前還是可以翻案,「一切都來得及」,而經濟部長鄧振中也表示,技術上是可以辦到,經濟部會遵照院會的決議執行。所以說,電價降價案還有討論的空間。

此次電價降價爭議,起於總統當選人蔡英文政策辦公室執行長張景森日前拜會經濟部長鄧振中,表示4月1日大降電價將影響政府能源與環境政策,表達520後由新政府修正電價公式再作調整,結果引發藍綠互槓。張景森緊咬著,這次電價調整方案未納入節能減碳因素考量,與立法院2015年1月的決議:「為符合綠能發展、推動能源轉型,建議電價應納入發展再生能源及節能減碳之政策目標」不符,應該要退回相關單位重新研議。

但經濟部則回應,立委與一般民眾都清楚電價調整機制,今年3月審議的結果已經對外公告,目前也正進行相關作業準備。

經濟部依據立法院院會決議來執行電價調整機制,如不依決議執行,無法對立法院及社會大眾交代。而國民黨立委甚至認為此為民進黨政治操作。

從程序上來說,張景森執行長要求經濟部暫緩執行,的確太過唐突,尤其經濟部是依立法院決議執行,雖然張景森認為此降價方案與先前立法院決議政策目標不符,但這也應由立法院來認定才對,也就是說,張景森若覺此案不妥,應從立法院尋求翻案,而非直接要求經濟部暫緩。另外,就民眾的角度來看,民眾還未見所謂更合理的電價方案為何?而無法比較,有什麼理由在新公式未定出前,暫不施行原來的電價公式?

不過,張景森的訴求,在程序及周延性上或有瑕疵,但在實質內容上,是不是還有可討論的空間?事實上,早在外界知道台電去年有約5、6百億盈餘時,許多環保團體便到處遊說這些盈餘不應用來降價,主要是認為台灣的低電價普遍建立在易產生汙染的火力發電上,以致國內空氣品質愈來愈差,因此,台電盈餘應直接轉作為綠能發展的研究經費或相關防汙投資上,但立法院始終囿於電價回饋民眾的原則,作出降價決議。

我們認為針對此次電價降價爭議,該不該降,本就有不同聲音,即便決定降,但該怎麼降?也有非常大的討論空間,以目前規劃民生用電平均每戶每月少80元,工業用戶少40萬,怎麼看的確都與所謂節能減碳政策方向不相符。就算依立法院決議台電盈餘中的340億元用於電價回饋,但也可以設計一套呼應節能減碳或穩定電力政策的方向,例如,夏季來臨之際,備載電力降低,而大多工業用電戶均已裝置智慧電表,電價回饋便可用於時間電價差異,鼓勵企業增加離峰時段儲電,用於尖峰時段。

而民眾部分,也可鼓勵其安裝智慧電表等,總之,有盈餘當然可以降電價,但降價的對象、幅度,應與節能目標相連結。

總而言之,張景森的訴求,雖顯唐突,卻也反映出電價機制還有討論及精進的空間,也多爭取到一個月時間,就如同管碧玲委員所言,這是「啟動整個社會對話過程的開始」,即便此次降價方案不變,但從未來油價的變動頻率及幅度來看,未來我們面臨類似的問題,只會多不會少,因此,政府啟動與產、學、研、民間團體、民眾就此問題對話,應即刻開始,並儘快規劃出符合節能減碳以及穩定電力政策的電價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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