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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獎勵南投造林 中途放棄補貼免還
2015-05-02 08:06:50 聯合報 記者紀文禮/草屯報導
南投林區管理處昨天指出,農糧署審核認定長期淹水、高鹽份或高汙染風險等耕作困難農地的農友,參與造林除可獲每年每公頃12萬元補貼金,且中途放棄造林也無須返還已領取的補貼。

南投林管處副處長陳燿榮指出,農委會這項耕作困難農地造林獎勵計畫,苗木均由林務局免費提供,樹種包括欖李、水筆仔、海茄苳、草海桐、白水木、白千層、台灣海桐、木麻黃、黃槿、大葉山欖水黃皮、相思樹、苦楝、大葉欖仁、桉樹類等。

陳燿榮說,造林株樹為每公頃栽植2千株,以行距2.5公尺、株距2公尺為原則,同一造林地可混植多樣樹種。造林20年期滿後,林木屬農民所有,自由處分利用。造林最小面積0.5公頃,可向各公所提出申請。

他說,與以往獎勵規定最大不同,是農友申領造林獎勵期間,即使造林未滿20年,中途就放棄也不必擔心被追繳補貼金,比較沒有成敗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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