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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缺錢2招籌錢 圓樓擬民營
2015-04-27 03:21:09 聯合報 記者范榮達、張裕珍、黃茹婷、修瑞瑩、謝梅芬、陳信利

圖/聯合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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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負債六百多億元,縣長徐耀昌上任後,財政捉襟見肘,想方設法籌措財源,除考慮將重要場館由公營形同免費轉為民營收費外,並啟動都市計畫作業,解編公設保留地,謀地處分以挹注財源,填補財政缺口。

徐耀昌上任後即開始省錢大作戰,除揮刀大砍約聘雇人員,還減發警消二千元超勤津貼。員工說,最近苗栗只要有大新聞,話題大都不離錢;徐耀昌更感慨「乞丐不能穿西裝」,貼切形容縣府財政處境。

省錢救不了急,縣府還積極謀求開發財源。苗栗縣政原訂今天召開場館OT(營運移轉)可行性諮詢會議,鎖定討論桐花公園(客家大院)、賽夏族民俗文化館、泰雅文化園區、閩南書院、苗栗特色館、客家圓樓、城市規劃館等場館,但昨晚臨時通知延後,表示要邀更多專家學者參加,廣納意見。

這些大都是前任縣長劉政鴻任內開發,縣府大力行銷,吸引不少觀光客,一旦移轉民間收費經營,縣府進帳可觀。

公設保留地則是苗栗縣府另一籌錢法寶,因縣府已無力負擔近千億公設保留地徵收經費,縣府最近啟動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計畫將未開發的公設地變更為商業區或住宅區,賣地以改善縣府財政。

台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長吳欣修表示,台南市公設地變更住宅區,地主約回饋四成到四成五土地做公共設施,聽說苗栗是五成,可能是債務缺口過大,不得不靠這種方式籌錢。

高雄市回饋比率更低。都發局長李怡德說,原高雄市土地回饋比率四成二。雲林縣政府財政處長洪仁聲表示,這是由內政部等提出的健全財政節流方案,雲林縣府目前也正在做,對縣府與地主來說是互蒙其利。

營建署今年啟動「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計畫」,因應少子化等人口趨勢,如學校用地用不到,可優先解編釋出;有些公設地可以轉型為住宅或商業用地,地主以領回五成為原則。據統計,全國尚未取得公共設施保留地共約二萬五千公頃,徵購經費超過十兆元。

苗栗縣公共設施保留地一六一三點七四公頃,其中四六二點四七公頃尚未取得,約占百分之廿九,徵購經費高達九四六億元,縣府及鄉鎮市公所都無力負擔。苗栗縣政府指出,如公設地變更成商業區及住宅區,直接可紓解徵購財政負擔,地主因此開發土地,可以期待增加地價稅、房屋稅等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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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設保留地遲不徵收 怪象多
2015-04-27 03:21:10 聯合報 記者范榮達、張裕珍、黃茹婷、郭政芬/連線報導

苗栗市華民路因私有地未徵收,不到一百公尺長被兩道路障阻隔。 記者范榮達/攝影
分享公共設施保留地遲遲未徵收,造成怪象一籮筐,苗栗縣通霄鎮中山路兩旁房屋邊線,有如蛇身扭曲,新建房子要遠離馬路六公尺,不到一百公尺的路竟築起兩道路障。
通霄鎮中山路早期沒有外環道,民國七十年發布都市計畫時,將十八公尺寬的中山路畫設卅公寬,但遲未徵收拓寬;如今交通地位式微,兩旁新舊房子交錯,都市景觀也隨之混亂。

水電行老闆邱新寶說,民國七十年蓋的房子沿中山路興建,之後蓋的房屋則須依卅公尺道路的建築線,因此有些住家大門離馬路六公尺遠,只好把未徵收的道路當成停車場。苗栗市華民路不到一百公尺,被築起兩道路障,有路車子也行不通,成為馬路奇觀。

學者:解編加速都市惡化

苗栗縣財務缺口六百多億,縣府公告公設用地解編回饋,變更住宅區或商業區解套,企圖挽救財政困難,學者認為此舉反而加速都市品質惡化。

德明財經科大不動產投資與經營學位學程副教授花敬群說,政府的公設畫設十多年,卻又不徵收,最後竟又說要解編,就像是將人關起來,又可假釋出獄,但得付出保釋金。地方政府將最有價值的用地解編,如市中心的公園,原要舒緩市中心擁擠問題,一旦解編,即使回饋五成,也會加速都市惡化。

部分鄉鎮市公所人員也認為先天畫設不合理,後天配套誘因又不夠大,最後可能回到原點,落得一場「空」。

時空變遷 逐步檢討用地

苗栗市公所工務課長郭政鑫、社福課長楊欽安指出,全市畫設十一處市場用地,但至今還有八處未徵收,主要是時空變遷,傳統市場功能越來越式微,市公所逐步檢討,去年花兩千多萬元協調國有財產署價購福安里市場用地抵稅地,今年計畫再價購「市二」用地,將規畫興建社區活動中心及老人日照等用途。

大湖鄉長胡娘妹說,大湖鄉到處青山綠水,卻在市區畫設大面積的公園及兒童遊樂場用地,不合理,徵收取得也沒有效益。


新聞眼/徵收或解編 不要拖成愁
2015-04-27 03:21:11 聯合報 本報記者 范榮達
政府面臨財政負債、監察院糾正,及地主不斷陳情等壓力,啟動以解編為目的的都市計畫公共設施專案通盤檢討案,其中一些公設因社會型態變遷,及人口數不如預期等影響,早已不合時宜,政府不用花錢徵購公共設施用地,地主又可以拿回土地,看似解決沉痾良方。

不過,都市計畫公共設施有一定配置比率,當初畫設時也會考量計畫區人口數及生活品質等,如果公設保留地一個一個解編,房子建築物越蓋越多,不僅有法令限制問題,勢必也會衝擊生活品質。

另外,公設解編不一定就不能再畫公設,但如果變更商業區及住宅區,內政部要求必須回饋五成土地做公共設施,五成的比率城鄉差距不同調,苗栗等鄉村型地方的地主恐怕難以接受。

公設要解編,也不能一視同仁。道路用地變更住宅區及商業區不太可能,偏偏道路用地占未取得公設地的最大宗。以苗栗縣為例,全部未取得公設用地四百六十二多公頃,道路就有約二百四十四公頃,超過一半以上。

公設保留地問題難解,但拖越久,民怨累積越多,土地公告現值調越高,政府財政更難以負擔,將來無論徵收或解編,難度會越來越高。

還地於民 全台4年內清查
2015-04-27 03:21:11 聯合報 記者陳乃綾/台北報導
內政部營建署長許文龍昨天表示,今年啟動「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計畫」,四年內要求全台縣市政府清查公設保留地並啟動解編作業,苗栗縣向中央提報初步檢討變更計畫後,都市計畫委員會將幫忙「把脈」,檢視是否達到「還地於民」目標。

許文龍指出,全台各縣市都有許多土地被畫入公設保留地,地主只能蓋臨時性的建物,等待被徵收,但現在有許多公設保留地原本保留的用途已經失效,例如因應少子化、學校數量減少,過去被列為學校用地的公保地,現在都可解編。

許文龍說,監察院也曾要求行政院要解編未徵收公設保留地,營建署今年初啟動四年期「還地於民」計畫,編列兩億元預算,補助各縣市清查、整理、調查未徵收公保地的用途和土地變更,各縣市都正在進行中。

一旦解編土地,土地使用可以改為住宅、商業用地。許文龍指出,過去公保地附近可能公共設施投資已經到位,若轉為住宅、商業用地,地價可能將翻漲,基於公平正義原則,地主以領回五成為原則,另外五成必須回饋給公共設施,讓地方政府取得,有助紓解地方政府的財政壓力,幫助籌措財源。

根據營建署統計,目前全台約有二點五萬公頃的公保地,六都中以台中市六千一百八十八公頃最多、其次為新北市近六千公頃、台南市和高雄市各有兩千四百多公頃、桃園市一千五百多公頃,台北市則有一千三百多公頃;四年內完成解編還地於民,可減輕地方政府超過十兆元的財政壓力。image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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