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太陽花 校園權力已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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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1 00:32聯合報 王延煌/高中校長(南投市)


太陽花學運攻占行政院過程中,媒體、警察及民眾推擠倒成一團。報系資料照(記者侯永全/攝影)
太陽花學運屆滿三年,不論是攻占立法院或行政院,在一審幾乎是宣判無罪的情形下,日昨又發生台灣師大附中的學生在七十周年校慶時,以斷電和放下白布條方式表達不滿。校方報警,警察進入學校協助處理,被指為白色恐怖四六事件重演。這雖是師大附中的個案,但教育行政官員和學校行政人員,應從此案思考後太陽花學運的校園生態。

學習權的翻轉。雖然民國八十八年公布的教育基本法第二條已經明白宣示人民(學生)為教育權之主體,但如何落實在課程學習上,近二十年來卻未有根本上的變革。從課程標準到課程綱要,主要在釋出教學專業自主權給教師而非學生;從聯考到基測、學測、會考或指考,仍然充滿考試領導教學的思維。當學生學習權正要透過十二年國教新課綱來落實之際,行政人員與教師的準備度顯然尚未足夠。

治理權的分享。校園的主體既然是學生,有關學生的學習與生活方式,學生應有一定的表達或參與決策的權力。現行法規,已經賦予學生參加校務會議、學生獎懲委員會、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午餐供應會等大多數的學校運作會議,顯見學生參與決策的權力逐漸被重視。雖然這些會議組成的學生比例尚低,但學生透過這些管道分享學校治理的意識已經抬頭,行政人員與教師勢必更加重視他們的聲音。

學生人權的擴充。大法官釋字第三八二號及六八四號解釋,已經明白宣示學生人權應進一步被保障。去年五月新政府台後,教育部隨即公告修訂「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其中針對服裝儀容部分,增列「學校不得將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作為處罰依據」;十二月新修訂的「高中生在校時間規劃注意事項」,將上課時間延後。一連串的新政策顯示,學生人權逐漸擴充,學校不僅要回應受教權,更要關注學生的自由權與平等權。易言之,學生的受教權、學習權、思想自由權、言論自由權、集會結社權、平等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等權利,都應該給予最大的尊重與維護。

二○一四太陽花學運及二○一五反黑箱課綱的兩場學生運動,已經衝擊校園生態的權力結構。當大人仍然用過去所謂的特別權力關係面對現在的中學生,將難以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減少校園的管制化與規訓化、有權力者的自我節制、親師生之間的尊重與溝通,是必然要走的路。

太陽花學運﹒人權﹒課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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