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相信初鑑 加速解決醫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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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8 04:06 聯合報 楊哲銘/台北醫學大學醫療暨生物科技研究所教授(台北市)



衛福部和法務部首度合作推動「偵查中醫療糾紛案件之調解及初步鑑定制度」試辦計畫,讓檢方在二到四周內完成初步鑑定,更快提供醫病法庭外的調解機會。 記者鄧桂芬/攝影
法務部向衛福部提出試辦「偵查中醫療糾紛案件之調解及初步鑑定制度」,按鈴申告之後,檢察官若研判需要鑑定,可自衛福部建議的人才庫中,徵詢醫師在二至四周內進行初步鑑定,根據初鑑結果協助告訴人了解案情,盡可能調解。這樣的構想由法務部提出,遠比由衛福部一廂情願地推動,成功機率大很多。
衛福部醫事審議委員會的任務,包含司法或檢察機關之委託鑑定,是官方機制,但因為個案還是要靠相關專科醫師鑑定,鑑定結果有疏失的比率比較低,第一次鑑定有疏失比率約為十六.七%,所以被詬病是醫醫相護。

但是,現行醫糾案件如送衛福部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平均花五.八個月才有結果,對醫師、患者及家屬都很煎熬。檢察官本來就可以請求鑑定,新的試辦制度只是一種簡化的快速鑑定,歸根結柢還是要靠各專科醫師進行鑑定,沒有辦法有效化解醫醫相護的成見,所以關鍵是檢察官願意相信初鑑的結果,並據以跟患者及家屬溝通。

如果檢察官不信初鑑,民眾更不可能信服,初鑑完了,可能還是又送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多了初鑑,反而只是拉長偵查時間,拖延醫療糾紛解決的速度。

訴訟外醫療糾紛解決機制的主要目的是紛爭的解決,不是發掘真相。所以沒有真相,當然可以解決醫療糾紛,糾紛的雙方就是因為體認真相發掘困難,願意擱置爭議、異中求同,所以可以不進法庭就把糾紛圓滿解決。雖說沒有真相一樣可以解決糾紛,但是有真相可能有助於快速解決。

醫療糾紛是專業度較高的糾紛,即使調解,常無法避免專家意見扮演一定的角色,才能說服雙方各讓一步,不堅持己見尋求和解。發掘真相並不容易,可是我們不見得要有百分之百的真相,也許只需要百分之六十的真相,就有助於訴訟外解決醫療糾紛。

這個試辦制度要成功,重點是檢察官願意相信初鑑提供的百分之六十真相並據以說服告訴人。

醫療糾紛拖延不決,往往加重民眾對醫界的不信任感,街談巷議口耳相傳,不理性的民眾更容易爆衝施暴於醫療人員。所以如果醫療糾紛解決的速度加快,相信對降低醫療暴力也會有幫助。

衛福部﹒醫師﹒中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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