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定電力 比價格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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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8 04:06 聯合報 羅欽煌/北科大電機系退休副教授(台北市)



電業法修法後,各部會盼台電或未來的電業能繼續買單。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電業法修法,主要是推動電業自由化,要將台電「發電、輸配電、售電」切割成三大塊,除輸配電維持國營,發電允許民營業者投入,並讓服務業者投入售電。修法公聽會重點都在討論電價高低,惟筆者認為台灣是電力孤島,應先確保電力穩定,再談價格。
台灣的電信自由化,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等互相競爭,讓消費者可以享受合理價格;如果電信系統容量不足時,電信業者可以「偷吃步」—降低網路速率,電話可以忙線不通,強迫客戶等候。

電業自由化不能「偷吃步」:發電必須即時滿足。電力調度中間時段(早上六點到晚上十二點),用戶電力需求起伏不定,電力調度也必須隨時因應增減,安排各類發電廠啟動、停機,再啟動、再停機。

以火力電廠為例,啟動或停機時消耗的能量都無法發電賣錢。啟動至少需兩小時,停機也要兩小時,機組內的能量同樣無法賣錢。

電力孤島須保持充足備轉容量,才能避免限電或停電,備轉不能發電賺錢;電業自由化,電力調度還是要台電負責,民營電廠願接受調度指定為備轉容量,讓發電廠啟動、停機,再啟動、再停機嗎?當然不願意!還是讓台電做呆人吧!

台灣的供電已天天走鋼索,電力調度稍閃失,就可能限電或停電。台電一家獨大雖有人不滿,但維持供電穩定台電也責無旁貸。電業自由化後,好吃的發電、售電業務,民間業者搶著吃,虧本的要台電獨吞。萬一限電或停電,各方互相推諉,影響民生和經濟發展,才是電力孤島台灣不可承受之重。

台電﹒限電﹒電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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