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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天津爆炸 不敢想像台灣…
2015-08-18 02:02:01 聯合報 方信雄/基隆港引水人(基隆市)
六月底新北市八仙樂園粉塵爆炸,造成嚴重傷亡。八月中,天津濱海危險品倉庫大爆炸,災情慘重不僅震驚世界,更凸顯出港區工安問題長久被忽視的嚴重性。

長久以來,由於職場文化與嚴謹度差異的背景,兩岸華人對工安與公安問題一直採敷衍的的態度,只不過以往港區發生的多屬輕微或小面積的洩漏及汙染事件,在人們健忘的特質下,往往很快就被淡忘了。

此次天津港大爆炸,已確定是由堆積於港區內的危險物質發生化學變化所引發的,而該批危險物質是以貨櫃裝運進口的,目前判斷事故係起因於驗櫃過程後,未將貨櫃回復水密狀態致混合濕氣或雨水所發生的。

姑不論灌水搶救的消防作業有否缺失,面對大爆炸的慘狀,國內民眾或許認為大陸的工安管控不實應是事故主因。其實,危險物質進出口的場景每天也在台灣各大商港上演,而如同大陸港口一樣,危險物質進口亦需經由海關報關,以及相關申報手續,因此對於危險物質的申報進口數量與預定儲放位置絕對是可掌控的。然而問題就出現在危險物質在進口過程中,以及卸船後如何儲放的監控管理作業。

在歐美地區,港口安全與管理機關視裝載危險或有毒物質的貨櫃有如瘟神惡煞,除船舶抵港前需接受管制塔台的境外詳細查詢外,在進入港區水域前,海巡或水警單位即接手進行嚴密追蹤監控。船舶進港後海巡或水警單位更會派員登輪就危險物質的數量、積載位置、不同危險物質的相容性、危險物質貨櫃的警示標籤、貨櫃積載位置的間隔作實質核對,並要求船方簽屬依照國際海事組織規範的安全無礙文件。卸船後更進一步核對是否依據預訂計畫儲存與放行。

很遺憾地,國內各大商港對載運危險物質船舶的監控明顯不足,甚至讓人有如進入化外之境一般。記得筆者曾經引領一艘化學品船進港,外籍船長很詫異地問道:「怎麼沒有一個單位問我載運什麼物質?」船長表示該船所裝強腐蝕性化學貨品,稍有不慎洩漏入海,港區可能要很久看不到漁貝類。筆者聞之汗顏不已,因為國內港埠對於危險或有毒物質的監控管理,確實有違國際港埠與海運慣例的運作。

隨著科技發達與人類無止盡的物質需求,全球海運危險與有毒物質的流通量逐年大幅上升,國際海事組織遂將海運危險物質分成九大類,從放射性、易燃性、有毒性到腐蝕性,幾乎全是高度危害生命財產的未爆彈。而台灣各大商港卻又多位於人口稠密的鄰近都會區,吾人實不敢想像,一旦不幸發生類似事故我們所遭受的損害會比天津港輕微。

為確保港區與人命財產安全,特此籲請主事者應明確指定負責監督機關,以落實危險與有毒物質進出港過程,以及卸船後儲存、處理的監控與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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