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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介正/美台關係正能量的隱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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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5 00:08聯合報 黃介正



開年伊始,美國聯邦眾議院以全票通過《台灣旅行法》,結合去年公布之《美國國家安全戰略》,以及川普總統簽署之《二○一八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無論美國行政部門或國會參眾兩院,美台關係連續出現可觀的正向發展,機會可喜,挑戰可畏。

美國在一九七九年與我斷交後,為避免影響與中國大陸雙邊關係,美國政府單方自我設限:我總統、副總統、行政院長、副院長不能訪美,只得過境;外交部長、國防部長赴美,不能前往華府;我駐美外交人員不得進入行政官署洽公;聯邦政府官員不能參加在「雙橡園」舉辦的社交活動。自然,美國政府助理部長(司長)層級以上官員,絕大多數也不會來華訪問。

歷時多年的醞釀轉折,幾乎可視為「美台高層交往法」的《台灣旅行法》(Taiwan Travel Act)終於通過第一道立法程序,倘能在參議院高票過關,兩院合議後,並獲川普總統簽署公布,則可平反我隱忍幾十年的「歧視性外交待遇」。

高層互訪不是請客吃飯,首長出國也不是旅遊觀光,必然要有充分的誘因理由,以及夠份量的期待成果。從美國立法的善意,發展成實際踐行的高規會晤,前途或許光明,道路必然崎嶇。

如同卅九年前實施的《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台灣旅行法》即使成為美國國內法,仍需要靠兩國政府有心的、聰慧的謹慎執行。猶如《台灣關係法》要求美國政府對台供售足夠自我防衛的武器裝備,並不表示對美軍事採購心想事成、一路順暢。

近幾個月來美國對台關係正向發展的「國防含量」很高,包括國會敦促行政部門提升兩國高級與將階官員互訪、邀請台灣參與美國軍事演訓、允許兩國軍艦靠泊訪問、優化軍事安援合作流程與效能,更在國安戰略文件之印太地區軍事安全乙節,重申依《台灣關係法》提供我合理防衛需求,以嚇阻軍事脅迫。

證諸川普總統自競選以來,有關友盟防衛分擔與投資之見解,檢視從提勒森國務卿宣示加強與印度軍事科技合作,到川普走訪日本、韓國鼓吹對美軍購等態度;我們的確要有認真的心理準備,在評估總體開支與通貨膨脹等因素之後,才能計算符合我建軍備戰構想,且不得不增加的「合宜」軍事投資。

美國提升兩國互訪層級,不會僅針對外交、國防等高度政治象徵的首長,經貿商務等部會高層官員往來,敏感度雖然較低,但會談議題如雙邊貿易平衡、瘦肉精美豬准入、雙邊自由貿易協定,對國內政經、產業之衝擊,也未必可以輕鬆應對。幕僚沒有先談定,首長不會出訪摘取果實。

與強國關係交好,固可以增加籌碼底氣,以應對敵方威脅;被強權用力緊抱,血脈呼吸與行動方向,也很難順暢遂意。我們應該為在華府擁有眾多支持台灣的友人感到欣慰,向經年努力強化台美關係的駐美文武官員表達謝意,但如何持續兩國的正能量,朝野都不能懈怠。(作者為淡江大學戰略研究所副教授,中華戰略暨兵棋研究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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