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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化 台灣影音產業新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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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9 03:20聯合報 郭人杰/博士生(台北市)


從一月八日開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明訂無線電視事業播送之本國自製節目,不得少於百分之七十;主要時段播出之本國自製戲劇節目不得少於同類型節目之百分之五十。也就是說兩個小時的戲劇節目,一定要有一個小時的本國自製戲劇。

電視業者原以為新規定會有半年的緩衝期,讓業者可以規畫投拍新戲;沒想到新辦法一公告就要立即上路,有些頻道必須立即調整節目時段,對於長期未製播本國自製戲劇節目的頻道來說,也必須立即洽購國內現有的自製戲劇節目作為因應。身為國內的觀眾,我們當然也樂見有更多本土自製的優良節目,可以供消費者選擇。

但由於國內影視產業缺乏前瞻性、市場性和行銷力,辦法實施的結果是出現更多粗製濫造的節目,還是在業者經營成本大幅成長後,導致更多產業的亂象或轉型契機出現,仍有待後續觀察。

由於移動互聯網快速的互動,推動了平台模式的出現,是現代企業管理一個不可忽略的新思維。台灣頻道業者面臨購片成本不斷拉高,也面對OTT等影音平台的挑戰。如何在供應者和消費者之間去中間化、去中心化和去邊界化,直接滿足消費者(閱聽眾)的需求,是未來影視業者一定會面對的挑戰。

可以想見未來台灣無線電視、衛星電視業者,需要以平台產製的觀念共同籌措資金、合組拍攝團隊,滿足頻道播出的規定;進一步,可以共同行銷,爭取海外版權收入。如有成果才能有更多的資金挹注到好內容的籌製。

上屆NCC嘗試要透過修法來解決影音產業面臨的問題,但三法同時推動修法的結果,也讓NCC成為有線系統、衛星電視、無線電視業者的共同對手;引起三方各自發起的強力對抗。結果NCC最想推動的節目由系統經營者及其關係企業供應者,不得超過可利用頻道之十分之一的規定,根本沒有通過。分級付費也要由NCC訂定管理辦法後再送立法院審查通過。

影音市場的經營並不容易,新任NCC委員對於國內影音產業的發展頗有期待。在頻道業者都面臨更多共同的挑戰下,如何能夠在平台化的思考下,創建具競爭力的平台,引領國內頻道業者轉型,從資金合作、產製流程、頻道播出、版權銷售都能有不同過往且更具競爭力的思維,整合台灣創作的軟實力,台灣影音的未來才有突破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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