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嚴震生/舉重金牌與學術正義
分享分享留言列印
A-A+
2017-01-07 02:42聯合報 嚴震生(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研究員)

2012年倫敦奧運藥檢後,許淑淨於女子53公斤級遞補金牌,獲得遲來正義及應有補償...
2012年倫敦奧運藥檢後,許淑淨於女子53公斤級遞補金牌,獲得遲來正義及應有補償,也成為我國奧運史上唯一獲得兩面金牌選手。 聯合報資料照片 特派記者陳正興/攝影
台大生化所前教授郭明良日前召開記者會表示,他的實驗室一共發表過一百一十七篇論文,其中僅有兩篇違反學術倫理,而他跟台大校長楊泮池共同掛名的四篇文章都沒有問題,另外他和台大婦產科醫生嚴孟祿也沒有論文買賣關係。
事件發生後,教育部表示由於郭教授曾獲該部學術獎,若調查結果證實確有造假情形,將追回獎章及獎金。然而,僅追回獎章及獎金就符合公平正義?我們從女子舉重選手許淑淨故事說起。

二○一二年倫敦奧運女子五十三公斤舉重金牌得主、哈薩克籍的趙常玲藥檢未過,被拔除獎牌,由原得銀牌的許淑淨遞補,讓她不僅成為我國奧運史上唯一獲得兩面金牌選手,也獲得政府補發國光獎章和獎金。如果國際奧委會僅追回趙常玲的金牌,而沒有讓許淑淨遞補,國人一定會憤憤不平;如果許淑淨獲得這面金牌,但政府並未依原先獎勵辦法給予她更高的榮譽及獎金,許淑淨和她的教練能夠接受嗎?

如果許淑淨獲遲來正義及應有補償,請問過去因違反學術倫理,而遭教育部要求還回獎章及獎金,或被科技部追討補助計畫經費後,是否有補發獎章、獎金及計畫經費給排名在後的學者呢?他們或許很努力,也沒有違反學術倫理,但很可能因為別人不實學術表現而被擠下,難道不應該獲得補償嗎?

除了違反學術倫理外,郭教授論文事件凸顯的是眾多掛名作者問題。個人不是學理工的,不便置喙,不過,在社會科學領域中,我們至少看到一些論文掛名有其爭議之處,也引發一些公平正義的省思。

首先,部分教授並沒有對研究生撰寫或由學位論文改寫投稿的期刊論文有太多貢獻,卻在論文上掛名,有良心的還掛在後面,但不少是第一作者,甚至占為己有,用自己名義發表;學生礙於取得學位或是希望能夠協助其學術生涯發展的考量,只能默然接受。

其次,有些新進教授,知道要如期升等,一定不能得罪系上大老,若大老「建議」合作時,當然得在論文上加他們的名字,儘管大老貢獻極為有限。

最後,高教相信院長和校長要由具崇高學術地位的學者出任,而不是以募款能力及行政長才為考量,迫使許多長官必須有論文發表。然而他們忙於校務,幾乎很難有時間從事研究,因此掛名就普遍被接受。由於自己是掛名論文的受益者,因此這個議題很難獲校方重視。

如果以上這些教授或行政主管,靠著本身貢獻度並不高的論文爭取到學術榮譽,包括科技部計畫、教育部獎勵或校內特聘或講座教授,難道公平嗎?如果有些系所有升等名額的限制,靠與研究生「合著」或直接掛單一作者的論文當作學術研究表現、取得優先升等機會,難道合理嗎?

如果這些情況被認為也是違反學術倫理,且被科技部、教育部或各大學追回經費、獎章、榮譽教職及薪資差異時,這些單位有沒有想到將其重分配給那些被「剝奪」的教師?

(作者為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研究員)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nd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