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儀自主 不是喜歡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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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7 03:22 聯合報 陳勁甫/元智大學社政系教授(新北市)



北一女學生爭取穿運動短褲進出校門。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學生穿制服與否,有各種考量,除了教育功能(包括遵守規定態度)外,也有學生安全、管理或歸屬認同效果,並要兼顧促進學生自主性、獨立思考與學習發展,另外也會受學校的性質(公私立)與功能(專業訓練或基礎教育)影響。
學校確實應重新思考,統一制服規定的目的,不合理的要修改或甚至廢除,這可由各校自主決定。

值得省思的是,此政策背後的價值理念。所謂的自由、自主,並非將個人意識無限上綱,而後成為「只要我喜歡,有何不可」心態。

教育部希望學校循民主參與程序訂定服儀規定,如果循民主程序訂定之規定,學生可以依自主意願不遵守,而不得受到處罰,這是否告訴學生只要我喜歡、我可以不守規定,學校也只能輔導規勸。

行政院長撤回對太陽花的告訴,因這是政治事件,不應單純遵循依民主程序訂出的法律規範,這是新政府或教育部想教導學生的民主素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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