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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風險評估 對症下藥?標籤化?
【聯合報╱司馬恩/社會工作師(台中市)】
2014.06.02 02:57 am
一日聯合報報導,八歲女童疑似被餓死,陳姓姊妹七年沒就學,台北市府認為她們未受妥善照顧,與父母婚姻息息相關,將首創對離婚夫妻全面做風險評估。
雖政府想多做點事,但別忘兩個事件的起因,不能只歸因離婚這個單一因素造成。
兩個事件先有個事實,就是強制入學通報網絡間存在空隙,這個問題要優先解決,因為政府是可以介入的,但它一再錯過機會。現在就離婚這個因素,即便政府在第一時間,即離婚登記時做風險評估,也沒合理性強制介入,除非發現更有利證據。
其次,衛福部統計最近四年兒童保護案件中,施暴者特質包含缺乏親職教育、婚姻失調、貧困、失業、酗酒、精神疾病、人格違常、藥物濫用等因素,也無法以單一因素概觀。如果單以「與父母婚姻息息相關」這個因素,就認定所有發生兒童保護案件都和婚姻關係相關,也會落入統計學上所稱的「過度概化」。
兒童保護工作越縝密、分工越細是好事,這個預防計畫或許可以思考的是,站在關懷與協助為出發點,參考衛福部統計的一些發生兒童保護成因,主動篩選需要協助的家庭,建立預警機制,評估問題層次提供資源,改變狀況;而非將所有離婚家庭標籤為風險家庭,都要填離婚夫妻風險評估量表。況且,市民在辦理離婚登記當下心情原本就差,還要強迫回答這種問題,如果拒答者是多數,也是正常。
二○一二年台中市未成年三姊弟小戶長獨居,發生情殺事件,導致一死一傷悲劇,當時市府提出「小戶長主動關懷服務計畫」,與戶政合作,篩選全市十八歲以下「小戶長」,共八二五戶,篩選分類,指標包含未成年人擔任戶長,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居住於同戶或設籍不同戶家庭;高風險家庭、兒少保服務個案;單親、隔代家庭、新住民家庭;尚在就學未成年人擔任戶長者等,除輔導成年家長擔任戶長外,並跨單位合作,針對有服務需求家庭提出協助。之後「小戶長」形成通報機制,降低兒少陷於弱勢等不利情勢。
推行重要政策,必須以因果分析為基礎,才能與政策或計畫連結,解決社會問題也較能對症下藥。否則誠如報載,目前社會局承辦高風險家庭業務的人力,僅有一名科員,未來面對動輒四、五百的案件量,也將增加社工人員不必要的工作負擔和風險。這政策背後是善意,不妨多想想更可行的操作方式,才能讓政策落實與實務執行不會產生落差。
【聯合報╱司馬恩/社會工作師(台中市)】
2014.06.02 02:57 am
一日聯合報報導,八歲女童疑似被餓死,陳姓姊妹七年沒就學,台北市府認為她們未受妥善照顧,與父母婚姻息息相關,將首創對離婚夫妻全面做風險評估。
雖政府想多做點事,但別忘兩個事件的起因,不能只歸因離婚這個單一因素造成。
兩個事件先有個事實,就是強制入學通報網絡間存在空隙,這個問題要優先解決,因為政府是可以介入的,但它一再錯過機會。現在就離婚這個因素,即便政府在第一時間,即離婚登記時做風險評估,也沒合理性強制介入,除非發現更有利證據。
其次,衛福部統計最近四年兒童保護案件中,施暴者特質包含缺乏親職教育、婚姻失調、貧困、失業、酗酒、精神疾病、人格違常、藥物濫用等因素,也無法以單一因素概觀。如果單以「與父母婚姻息息相關」這個因素,就認定所有發生兒童保護案件都和婚姻關係相關,也會落入統計學上所稱的「過度概化」。
兒童保護工作越縝密、分工越細是好事,這個預防計畫或許可以思考的是,站在關懷與協助為出發點,參考衛福部統計的一些發生兒童保護成因,主動篩選需要協助的家庭,建立預警機制,評估問題層次提供資源,改變狀況;而非將所有離婚家庭標籤為風險家庭,都要填離婚夫妻風險評估量表。況且,市民在辦理離婚登記當下心情原本就差,還要強迫回答這種問題,如果拒答者是多數,也是正常。
二○一二年台中市未成年三姊弟小戶長獨居,發生情殺事件,導致一死一傷悲劇,當時市府提出「小戶長主動關懷服務計畫」,與戶政合作,篩選全市十八歲以下「小戶長」,共八二五戶,篩選分類,指標包含未成年人擔任戶長,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居住於同戶或設籍不同戶家庭;高風險家庭、兒少保服務個案;單親、隔代家庭、新住民家庭;尚在就學未成年人擔任戶長者等,除輔導成年家長擔任戶長外,並跨單位合作,針對有服務需求家庭提出協助。之後「小戶長」形成通報機制,降低兒少陷於弱勢等不利情勢。
推行重要政策,必須以因果分析為基礎,才能與政策或計畫連結,解決社會問題也較能對症下藥。否則誠如報載,目前社會局承辦高風險家庭業務的人力,僅有一名科員,未來面對動輒四、五百的案件量,也將增加社工人員不必要的工作負擔和風險。這政策背後是善意,不妨多想想更可行的操作方式,才能讓政策落實與實務執行不會產生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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