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筆記/陳師孟也可能被彈劾?
2018-01-25 00:02聯合報 林河名
蔡英文總統補提名十一位新任監委已陸續報到。監委補實,外界等著看「御史大夫」如何善用監察權,澄清吏治。但監察院已非民意機關,監委必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否則,也可能成為被彈劾的對象。

新任監委各有關心議題,其中,陳師孟揚言「要專打辦綠不辦藍的法官」,引發法界議論,最受矚目。

蔡英文總統就職演說談到司法改革,贏得現場最多掌聲,可見人民期盼之深。總統府雖已開過「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卻還有賴立法及實質監督,落實改革。陳師孟若能對司法沉痾痛下針砭,其實不無發揮的餘地。

但陳師孟發言太針對性,幾乎成了「司法公敵」。許多判決固然失之偏頗,但司法自有一套救濟程序,況且,法官被要求「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除非是判決違誤,否則,涉及法官獨立審判的心證部分,外界不得干涉,自然也非監委可以介入調查的客體。

陳師孟揚言專打「辦綠不辦藍」的法官,法務部長邱太三認為這是「政治語言」,不必浪費生命回應。但陳師孟的說法,明顯把法官分藍綠,難道要法官選邊站?過去監察院是中央民意機關,修憲之後,已失去民意機關的角色,憲法原規定監委的言論免責權也已停止適用,難怪連獨派的考試院前院長姚嘉文都要奉勸陳師孟發言「應適可而止」。

陳師孟曾任前總統陳水扁的部屬,為扁抱不平,雖屬人情之常,但監察法規定「彈劾案之審查委員,與該案有關係者,應行迴避」,正因為陳師孟過去是扁的直接下屬,如果要重查扁案,甚至彈劾承審扁案的法官,即有迴避問題。

此外,憲法增修條文也規定,「監察院對於中央、地方公務人員及司法院、考試院人員之彈劾案,須經監察委員二人以上之提議,九人以上之審查及決定,始得提出」,能不能成案、該不該彈劾,也不是陳師孟一人說了算。

陳師孟砲火四射,外界似乎莫奈他何。大家忽略的是,監委已無言論免責權,也無行為免責權。因為,監委雖職司彈劾權,但憲法增修條文也規定「監察院對於監察院人員失職或違法之彈劾」,亦即,監委也可以被彈劾,過去就有第二屆監委蔡慶祝因為貪汙被彈劾的前例。

監委手握尚方寶劍,可以斬汙吏、肅貪官,但切記必須「依法」行使職權;如果逾越職權界線,寶劍可以砍人,也可能傷到自己。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nd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