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能屋頂零補助 民眾會想蓋?
分享留言列印
A-A+
2017-11-15 00:53聯合報 許懷元/南加大公共政策與管理學博士(美國加州)
政院提出「綠能屋頂全民參與」方案,但其中家戶太陽能補助政策卻急轉彎。 本報資料照...
政院提出「綠能屋頂全民參與」方案,但其中家戶太陽能補助政策卻急轉彎。 本報資料照片
為達成蔡英文政府「二○二五非核家園」、「再生能源占廿%」的國家發電政策目標,近日行政院提出「綠能屋頂全民參與」方案,甫一提出,其中家戶太陽能補助政策卻立刻急轉彎,從原本補助建置費用的四十%到完全零補助。若新版的補助政策通過,未來有意安裝太陽能板的民眾只能自掏腰包,或將自家屋頂租賃給出資建置太陽能板的開發商,換取躉售費率打二折的電費優惠。

太陽能屋頂具環境外部性,減少火力電廠與其所引起的碳排放和空氣汙染,並有創造就業機會、低輸電損耗、降低我國對進口燃料的依賴等優點。惟屋頂型太陽光電系統規模小,無法達到規模經濟,故建置成本相對昂貴,須靠政府補助方可達大規模建置。

若政府採取新版「零補助」方案,家戶將屋頂租賃予開發商僅能獲取躉售費率二折之電價優惠;若家戶自行建置,則無成本補助,單靠躉售賣電給台電,回收微薄,回收年限將達十年以上,恐降低民眾安裝意願。

在政策上,建置補助可先試行短暫幾年,視成效再做調整,補助比例可逐年降低,在太陽能市場逐漸成熟之際階段性退場。以美國聯邦政府為例,其對商業與住宅太陽能安裝的補助始於二○○五年的「能源政策法案」,補助數次延期,最近一次為二○一六年。延期後,於二○一九年底前安裝太陽能板或太陽能熱水器的民眾得減稅卅%、二○二○年安裝減稅廿六%、二○二一年更減少至廿二%。

地方政府若有心做領頭羊,亦可發放補助予當地居民。例如,台中市目前規劃二○一八年五七○億元經費補助家戶設置太陽能板,每瓩補助一萬八千元,每案最高補助卅萬元。美國加州即為透過大力補助而太陽能發展蓬勃的成功案例, 二○○七年至二○一六年間的「加州太陽能計畫」補助近廿二億美元、共一九四○MW的自用太陽能發電容量,包括獨棟房屋、公寓、及低收入戶皆有受惠。為了避免廠商或家戶利用「只蓋不發電」領取補助的投機行為,規定達卅kW以上的系統依據其實際發電量,分五年領取現金返利,且返利從二○○七年的美金零點四三元/瓩逐步下降至二○一六年的零點零一元/瓩。

促進屋頂型太陽能建置的政策尚包括政府協助低利融資,取得貸款的太陽能板家戶在每年繳交房屋稅時,一同歸還政府該期貸款與利息,還款年限最多為廿年。若大廈住戶並無獨立屋頂空間安裝太陽能板,住戶們亦可協商共同安裝、一齊發電、同享賣電利潤。

中央政府研商補助屋頂型太陽能板,立意甚好,惟須多方考量、廣納意見,以免成效低落、浪費公帑,或圖利少數開發廠商。安裝屋頂型太陽能系統受限建築法規、當地氣候、家戶用電行為等複雜因素,以國外經驗觀之,唯有多項綠能屋頂補助政策並行,加上配套措施與地方政府的配合,且適時修改政策內容,屋頂型太陽能才能在台灣各地迥異的地貌與生活型態「遍地開花」。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nd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