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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響/潘維剛:顧念的是救經濟
2015-11-15 02:22:52 聯合報 潘維剛/國民黨籍立委(台北市)
貴報昨日社論建請本人和連署委員即時撤案,由於當天委員會做成之結論為「擇期再審」,並無送立院表決,本人願借貴報一角澄清事實。

如何活絡資本市場,是全球政府的戰略目標。提案在送入委員會討論前,本人曾與相關部會召開多次會議,並參酌國內外情況及輿情反應,所提議案主要根據如下:首先,股利並非全為現金,亦有股票之可能,如股民未將該股票進行交易,應無現金產生之可能,如以現行之稅則課稅有失公允。

其次,即使提案修正通過,也絕不可能造成政府七百億元年稅收損失,事實上財政部精算後在十一月十一日曾公開宣稱損失為四百億元左右。何況,此損失為預估數,非實際產生數值,這還不含避稅之風險評估在內。

再次,根據現行稅法第十四條,外資課稅比重為廿%,國人實課稅比重約為五十%左右,內外資課稅基準並非一致,影響民眾投入股市之意願,本人所提修正案亦是針對此現象提出修正,鼓勵長期持有,提振股市動能。

綜上之論述根據,並非「所能嘉惠的對象絕對是台灣千分之一、萬分之一的頂尖富豪,明顯偏袒大富人的租稅提案。」

有關證所稅乙案,國民黨黨團已決議如貴報A5版所載:「大逆轉!藍黨團決議廢證所稅」,改為「維持證交稅千分之三,但內含證所稅」。本人修法立基即為「廢除證所稅、提振股市動能」,只是細則上有所修正,身為國民黨不分區立委,自當尊重黨團之決議。立法院修法過程有其法定程序,非本人提案即成為送院會表決之議案,貴報所載之提案,委員會已決議予以擱置,故無撤案與否之必要。本人念茲在茲的,就是如何拯救瀕臨絕境的台灣經濟,提案所捍衛的是眾多小股民的血汗錢,絕不是大戶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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