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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東施效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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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1 03:03聯合報 張炎銘/水利退休人員(台中市)


台水公司董事長郭俊銘(右二)日前透露,要推動「枯水水價」。 記者吳馥馨/攝影
台水公司董事長郭俊銘(右二)日前透露,要推動「枯水水價」。 記者吳馥馨/攝影
台水董事長郭俊銘拋出「枯水水價」構想,未來若某一地區水情低於警戒值,將向用戶收取較高水費,個人認為此舉只是增加行政成本、治絲益棼。
台灣地區的水情變化快速,一個颱風、一場豪雨就豬羊變色,本來水情不佳在抗旱,沒幾天就要防澇減洪,若因一時的水情不佳就要向民眾收取更高水價,合理性及必要性頗值商榷。

再說,以水庫蓄水量、河川流量代表水情仍有所不足。水利署在發布水情燈號時除了參考上述條件外,還加上氣象預報、地下水條件、地區支援等,相關單位開會討論再做成結論。以水情燈號作為節水、限水的行政標準尚可,若要與收費掛勾,則燈號的準確性會被放大檢視,甚至可能有政治干預,則如何正確反映某地、某時刻的水情將引發更多爭辯。

況且,水庫必須考慮地形、地質、水文、用地等各種條件,並不是何處需要用水就可在當地蓋一座,因此區域調度是合理而必要的。基隆有翡翠水庫調度支援;高雄主要靠高屏堰,缺水時有南化高屏聯通管支援;苗栗、台南都是水庫支援大戶,固然有些縣市首長因環保壓力不願協助建水庫,只想依賴其他縣市而顯得自私,但若因此懲罰居民卻是不公平、不合理。各縣市轄區與自來水分區也不一致,水庫管理也非縣市府權責,若水庫操作不當,造成水情不佳,卻要用戶付更多錢,豈不本末倒置?

節約用水、讓水價合理化是必要的。但台水要學台電的「夏季電價」,不必弄得那麼複雜,不如從「旱季水價」做起,枯水期從每年十一月到翌年四月整整半年,先挑選雨量最缺的兩個月,例如每年一、二月試辦,看看「以價制量」的節水效果,全國一致,阻力較小也較公平合理。

同時水公司應扮演好自己的供水角色,提升淨水廠、輸配水管功能、降低漏水率。不要豪雨一來、濁度升高就束手,或者原水量足夠,卻因輸配水能力不足而缺水;善盡管理職責後,要調整水費就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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