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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欠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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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13 03:11聯合報 尤天鳴/大學教師、排灣族(彰縣大村)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草案,明定原住民族語言為國家語言,政府...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草案,明定原住民族語言為國家語言,政府應每年列預算推動各項族語發展措施,並培訓族語老師,學校也要提供族語課程。 聯合報系資料照
立法院初審通過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草案,定原住民族語言為國家語言,將透過各項措施規劃推動發展。立法保障原住民族各族語言存續,固立益良善,然筆者認為,單靠立法還無助於即將瀕臨「滅語」的原住民族,尚須更多配套,方能扭轉頹勢。
首先,以台灣學生學習英文為例,時間都超過十年且歷經無數考試,然而台灣學生在國際英語能力的排名,較之鄰國並不出眾,甚至有企業批評不堪用;原因無他,英文是考試用的,而非生活用的。

其次,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草案中,相關條文得透過公部門努力,然而使用族語之主體是原住民族部落、家庭及個人;我們擔心,只有公部門一頭熱,原民社會仍無動於衷、虛應其事,難見其成效。

再者,回到語言本身,語言的活力在於經常使用,如何提升原住民族語使用頻率,在於如何營造使用族語的時空環境,草案沒有對此有所著墨,甚可惜。

在該法三讀前,我們應重新思考相關配套措施。教學上,應注重族語的日常使用能力,而非通過認證的能力;增加原住民族家庭投入的誘因,如提供獎勵金、提高免稅額度等;營造族語使用的時空環境,如在原鄉地區設置全族語風景區、餐廳、商店等。如此亡羊補牢,猶未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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