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想成功 必先抓「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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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4 04:01聯合報 陳宏達/基隆地檢署檢察長、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五分組委員(新北市)


台灣是一個充滿改革動力的社會,每個人想要改革別人,但卻很少人願意改變自己。

監察委員提名人陳師孟信誓旦旦要貢獻司法改革,認為元凶就是「至今還盤據在司法體系,當初受黨國遺緒毒化的不肖司法官員」;總統府司改國是會議副召集人瞿海源對於司法人員有關司改國是會議黑箱的質疑,竟也指摘:「法官協會與檢察官協會本身就是要被改革對象」、「沒事實根據,隨便亂講,隨便判人死刑!」此外,司改國是會議分組委員張靜更語出驚人,說有五至十%的司法官會收錢,引發法界撻伐。

長期觀察,只看到政治人物不斷在踐踏司法,謾罵司法不必有證據,這些輕率的指控,對多數案牘勞形的司法人員何嘗不是一種「人格謀殺」呢?止謗莫如自修,司法人員固應自律自省,但也有不少政治人物為個人目的不惜霸凌司法,司改國是會議正如火如荼進行中,要談司法改革自然不能輕忽「外部改革」這一塊。

首先,有權力政治人物施壓關說應完全斷絕,落實憲法司法獨立的精神,建構司法人員免於不當干涉的防護罩,司法才有真正清明的一天。關說的惡質,不在於言語表相,而在於經此「暗管」放流汙水,踐踏司法案件處理之公正性;執政者如誠心司法改革,積極推動妨害司法公正罪之立法,才能真正杜絕「有錢(權)判生、無錢(權)判死」、司法不公的傳言。

其次,少數劣質律師「畫唬爛」的濫訟行為應予以譴責,甚至強制下架,司法人員的過勞問題才有喘息的空間,工作條件、辦案品質才有可能全面提升。

目前律師市場良莠不齊、惡性競爭、劣幣逐良幣問題嚴重,不少民眾受訪覺得,律師沒有照顧到他們「真正關切的事項」。高效能的律師應本於法律專業與經驗,精準分析爭點並能預測訴訟結果,而不是只靠一張嘴、濫訟於先,敗訴之後就向當事人栽贓「法官收錢」或「司法不公」。

最後,公眾人物應學習尊重司法、信賴司法,樹立典範。司法並不是為服務政治而存在,美國總統川普日前以國家安全為由簽署禁令,遭挫敗後竟砲轟司法體系,這彷彿是政治人物的通病,希望我國經此司改國是會議思辯平台,公眾人物尤其是國家領導人能率先學習尊重司法,建立政府權立運作相互尊重的習慣。

司法改革絕不能只有司法內部改革,如果不能從外部擺脫這些關說、施壓、潑糞等霸凌作為,司法的未來將是遙遙無期,只有「俟河之清」了!

國是會議﹒司法改革﹒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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