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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名畫」26年 警:品 丟了
2015-04-28 14:12:43 世界日報 北京28日電
北京的孫先生稱自己曾有家傳名畫,吳昌碩的《梅花》、李苦禪的《鷹》,26年前兩幅畫作被廣東珠海警方以涉嫌走私文物為由扣押,後來查明並無犯罪事實發生,警方三天後釋放孫先生,但被警方扣押的畫作,至今沒有返還。警方給出的解釋是:經鑑定,兩幅畫是品,已經丟失。

京華時報報導,孫先生提供的一份扣押物品收條的複印件,扣押物品一欄中明確標註:李苦禪掛式水墨畫一幅,吳昌碩掛式《梅花》水墨畫一幅。扣押時間為1989年7月16號,經辦人李秀庭、陶勇智,扣押原因一欄空白。下方有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分局的印章。

孫先生討要被警方扣押畫作的行為,一直在持續。報導稱,直到2006年,拱北分局才給了一個書面的答覆。孫先生說:「他們通過調查給我出了這手續,說涉嫌走私。經查,他說是品,查找工作仍在進行。」隨後,孫先生又找到珠海市公安局。但得到的答覆卻是,兩幅畫作已丟失。

報導指出,孫先生說,當初經辦的警官陶勇智在2007年接受調查時表示:當年,拱北分局接到拱北海關舉報,稱孫先生住珠海賓館,有走私文物嫌疑。隨後,拱北分局將孫先生帶回收容審查並暫扣隨身攜帶的物品,出具物品扣押收條。孫先生當時自稱兩幅畫是假的。隨後拱北分局將兩幅畫送到廣州有關文物部門鑑定,甄別真偽。7月19日,送鑑民警在廣州打來電話,稱兩幅畫經鑑定是假的。

對於這份調查筆錄中的說法,孫先生不予認可。他說:「我要是走私,你為什麼不在走私的時候當場抓我,幹嘛非得我在賓館睡覺進來抓我。」

陶勇智稱,解除對孫先生的收容審查時,畫還在廣州送鑑,沒有拿回來。分局發還了其他物品並通知孫先生過兩天來領,但孫先生再也沒有來。

孫先生則表示,在兩幅畫作被扣押的第二年,他就拿著單位開的介紹信和證明材料去珠海討畫。「1990年5月5日,去了(珠海),當時(拱北分局)有人接待我,他說你回飯店等著。第二天,有人就跟我打電話,說你趕緊走吧,不提畫的事兒。後來我每年都去,去了也沒人管,一直都在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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