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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公設地研商 結論「沒錢」
2015-04-28 07:17:29 聯合報 記者范榮達/苗栗報導
圖/聯合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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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twitterpinterest苗栗市公所昨天召開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研商會議,最大結論是「沒有錢」,初步研擬解編3處機關用地0.68公頃、8處市場用地1.86公頃,包括公園、道路等公設用地無財力徵收,只能繼續維持原狀。
「如果民眾用到私地,要不要付租金?政府長期使用私人土地,卻視為理所當然」,苗栗市都市計畫中的的建中街李姓地主質疑,十多年前抗爭且訴願勝訴,市公所至今未徵收,如果沒錢也可變通以地換地,否則就繞道而行,政府卻強用民地,可以預見專案通盤檢討結果還是空歡喜。
聯合報昨天報導苗栗縣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檢討案,引起回響,市公所評估影響人民權益重大,主任秘書謝國勳召集相關人員開會,逐一檢討苗栗市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其中區內12處機關用地,僅餘3處共0.68公頃未徵收取得,且評估無興建必要,將建議解編還地。
全市有10處市場用地,因大賣場興起,傳統市場沒落,除了北苗市場與舊中苗市場外,其餘8處市場建議變更,市公所去年價購取得「市一」,今年計畫徵購「市二」,擬變更機關用地,規畫社區活動及老人日照等用途。
至於公園及兒童遊樂場用地,目前僅有一處貓裏山公園12.91公頃,另2處公園及8處兒童遊樂場用地,全部都還沒有取得,因都市計畫原本畫設比率偏低,不建議解編,但光是2處公園用地4公頃多,徵購費用超過10億元,此外,占最大宗的未取得道路用地21.03公頃,大多數是8公尺寬以下既成道路,市公所無力徵收,建議維持原狀。
公設地解編回饋5成 苗縣府:要跟中央喬
2015-04-28 07:17:28 聯合報 記者范榮達、張裕珍、黃茹婷/苗栗報導
苗栗市原華清池周邊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1.90公頃,因徵購經費龐大,市公所無力負擔,研擬維持現狀。 記者范榮達/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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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都市計畫區內尚未取得公共設施用地初估462公頃,最近啟動都市計畫公共設施專案通盤檢討案,以解編為目的,但內政部要求地主原則負擔五成土地回饋做公共設施,地主「坐失」一半土地,縣府認為太嚴苛,還要與中央喬。
縣府4月23日起公告「苗栗縣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30天,攸關民眾權益及地方發展,期間在工商發展處都市計畫科及鄉鎮市公所有圖供閱覽,民眾可以書面載明姓名及地址,提具意見與問題,將納入通盤檢討的參考。
縣府工商發展處統計全縣14處生活圈20個都市計畫區,計畫面積7607公頃,公共設施畫設1613.74公頃,初估未取得公共設施用地462.47公頃,取得金額約946億3502萬元,其中以道路用地243.95公頃,占了一半以上,其次公園用地79.47公頃,學校用地48.13公頃。
未取得公設面積占畫設比率,大湖都市計畫區高達85.73%,南庄都市計畫區74.13%,後龍都市計畫區72.53%,依序排名前三,全部取得僅有竹科竹南基地周邊特定區及高鐵特定區計畫,專案通盤檢討案徵求意見,希望解編還地於民解套。
工商發展處指出,公設解編內政部要求如果變更商業區及住宅區,地主必須自償性回饋公共設施,以五成的土地為原則,五成的比率在都會地區因土地價值高,地主的意願較高,鄉村型的苗栗,地主普遍認為過於嚴苛,縣政府預計明年初召開專案檢討案公聽會,廣納地主意見,再與內政部協調是否有彈性的辦法。
後龍都市計畫區「文小一」學校預定地閒置至少30年,地主之一江先生說,土地被劃為公設,多年來未被徵收、利用,「綁手綁腳被限制,實在不公!」解編要提供五成以上的土地,比率有檢討空間,因地制宜運用才合理,若可以不再有都市計畫用地「無形」束縛,就地主角度是很樂意配合的。
2015-04-28 07:17:29 聯合報 記者范榮達/苗栗報導
圖/聯合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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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twitterpinterest苗栗市公所昨天召開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研商會議,最大結論是「沒有錢」,初步研擬解編3處機關用地0.68公頃、8處市場用地1.86公頃,包括公園、道路等公設用地無財力徵收,只能繼續維持原狀。
「如果民眾用到私地,要不要付租金?政府長期使用私人土地,卻視為理所當然」,苗栗市都市計畫中的的建中街李姓地主質疑,十多年前抗爭且訴願勝訴,市公所至今未徵收,如果沒錢也可變通以地換地,否則就繞道而行,政府卻強用民地,可以預見專案通盤檢討結果還是空歡喜。
聯合報昨天報導苗栗縣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檢討案,引起回響,市公所評估影響人民權益重大,主任秘書謝國勳召集相關人員開會,逐一檢討苗栗市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其中區內12處機關用地,僅餘3處共0.68公頃未徵收取得,且評估無興建必要,將建議解編還地。
全市有10處市場用地,因大賣場興起,傳統市場沒落,除了北苗市場與舊中苗市場外,其餘8處市場建議變更,市公所去年價購取得「市一」,今年計畫徵購「市二」,擬變更機關用地,規畫社區活動及老人日照等用途。
至於公園及兒童遊樂場用地,目前僅有一處貓裏山公園12.91公頃,另2處公園及8處兒童遊樂場用地,全部都還沒有取得,因都市計畫原本畫設比率偏低,不建議解編,但光是2處公園用地4公頃多,徵購費用超過10億元,此外,占最大宗的未取得道路用地21.03公頃,大多數是8公尺寬以下既成道路,市公所無力徵收,建議維持原狀。
公設地解編回饋5成 苗縣府:要跟中央喬
2015-04-28 07:17:28 聯合報 記者范榮達、張裕珍、黃茹婷/苗栗報導
苗栗市原華清池周邊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1.90公頃,因徵購經費龐大,市公所無力負擔,研擬維持現狀。 記者范榮達/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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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都市計畫區內尚未取得公共設施用地初估462公頃,最近啟動都市計畫公共設施專案通盤檢討案,以解編為目的,但內政部要求地主原則負擔五成土地回饋做公共設施,地主「坐失」一半土地,縣府認為太嚴苛,還要與中央喬。
縣府4月23日起公告「苗栗縣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30天,攸關民眾權益及地方發展,期間在工商發展處都市計畫科及鄉鎮市公所有圖供閱覽,民眾可以書面載明姓名及地址,提具意見與問題,將納入通盤檢討的參考。
縣府工商發展處統計全縣14處生活圈20個都市計畫區,計畫面積7607公頃,公共設施畫設1613.74公頃,初估未取得公共設施用地462.47公頃,取得金額約946億3502萬元,其中以道路用地243.95公頃,占了一半以上,其次公園用地79.47公頃,學校用地48.13公頃。
未取得公設面積占畫設比率,大湖都市計畫區高達85.73%,南庄都市計畫區74.13%,後龍都市計畫區72.53%,依序排名前三,全部取得僅有竹科竹南基地周邊特定區及高鐵特定區計畫,專案通盤檢討案徵求意見,希望解編還地於民解套。
工商發展處指出,公設解編內政部要求如果變更商業區及住宅區,地主必須自償性回饋公共設施,以五成的土地為原則,五成的比率在都會地區因土地價值高,地主的意願較高,鄉村型的苗栗,地主普遍認為過於嚴苛,縣政府預計明年初召開專案檢討案公聽會,廣納地主意見,再與內政部協調是否有彈性的辦法。
後龍都市計畫區「文小一」學校預定地閒置至少30年,地主之一江先生說,土地被劃為公設,多年來未被徵收、利用,「綁手綁腳被限制,實在不公!」解編要提供五成以上的土地,比率有檢討空間,因地制宜運用才合理,若可以不再有都市計畫用地「無形」束縛,就地主角度是很樂意配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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