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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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5 02:16聯合報 何素秋/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執行長(台中市)
司法國是會議在喧鬧聲中落幕,但關乎全台灣四百多萬人口的「兒少保護」卻重重拿起輕輕放下,然後當下一個兒虐事件或兒少死亡事件再次發生,我們只能再次痛心。如果現有的兒少基本生存權都無法保障,就算成立再多個少子化辦公室,也難讓夫婦放心生育下一代!

台灣兒少保護在超過卅年的努力後,事故傷害、嬰兒猝死症候群、自殺、他殺仍在零至十七歲兒少十大死亡原因榜上有名。甚至,當兒少死亡事件或暴力案件就發生在國家矯治系統內,卻幾乎沒有機制能夠確實查核。相較於嬰幼兒受虐致死舉國哀痛,在封閉矯治系統中死掉的孩子,社會往往因為他們的非行行為而較無法獲得關注,於是孩子就這樣無聲無息地離開人間。

我國的兒少保護一直是借鏡英語系國家,這些國家在兒少安全的維護上,也從初始的危機介入發展到目前的預防模式。一九八○年代開始在全美各州推行的兒少死亡檢視機制就是最好的典範。死亡檢視制度發展至今,全美有超過一三五○個死亡檢視團隊,檢視年齡從零歲到十八歲或廿一歲不等,許多州與郡更是逐案檢視轄內的兒少死亡事件,並將檢視的案件上傳到全國系統。

透過長期的資料追蹤及研究,指標性的加州沙加緬度郡報告便發現,近半數的兒虐死亡事件加害人曾是兒虐受害者、黑人小孩的死亡率是白人對照組的兩倍、嬰兒因睡眠造成的死亡案件與兒保轉介具有統計上的相關性、半數少年自殺個案都有精神健康的家族史,這些研究發現更有利政府行政團隊和非營利組織發展預防性的處遇方案。除了美國,英國、澳洲、紐西蘭、加拿大也都各自發展普及性的兒童死亡檢視制度。

從英語系國家的經驗可以明顯感覺到,國家對於兒少人權的重視,不僅只是口號式的政令宣導,更包括實質性的預算提撥和根本性的司法介入與立法保障。衛福部每年公布的國人十大死因是好的開始,透過具體數據讓社會各界對於兒少死亡的發生狀態有清楚的圖像。然而,我們更需要法務部、司法院、執法人員從基礎著手的兒少保護行動,看見每一個死亡統計數字背後的生命故事,賦予死者及其家屬以及所有關心兒少事務的人真正的公平與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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