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發展物聯網產業 政府應該總動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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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5 02:47 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社論


國發會主委陳添枝近期拜會企業了解產業動態,他表示這趟學習之旅發現企業已慢慢往物聯網的方向在走,相當值得鼓勵。他認為物聯網應用範圍極廣,美歐國家多以「車聯網」為優先切入點,台灣會參與,但國內汽車工業不強、數量也不夠龐大,因此應朝向醫療、教育、節能等小領域應用層面,政府也會提供物聯網的實驗平台,並以此作為亞洲矽谷計畫的重點工作項目。

物聯網市場在全球已經逐漸發燒,主要國家、國際領導廠商都積極在各領域布局,幾乎食衣(醫)住行育樂生活各層面,以及工業物聯網的範疇都已有重量級廠商及新創企業投入。看似機會無窮的各類多元市場,以台灣的產業基礎及資源稟賦,究竟應該聚焦在何處才有機會差異化?如何推動才能在最短時間內看到成效?恐怕是現階段政府最該費神的議題。

誠如陳主委所言,車聯網是一個很重要的市場,台灣在車用電子零組件上已有很好的基礎,應不會缺席。但因國內汽車工業基礎並不強,很難提供資源進行先進的研發與市場試煉,因此在優先順序上,或許應考慮投入醫療、教育及節能等方面。就資源基礎優勢的建立與展望而言,醫療及教育領域的確是國內可以充分發揮的領域,若真的可以在這方面有所突破,相信以台灣世界級的醫療技術及服務水準,加上過去資通訊產業的優勢,絕對可以創新出頂尖的全球醫療物聯網的產品與服務。

不過話說回來,結合台灣既有的領域,加上原有的資通訊產業優勢,共同發展垂直行業的解決方案,這樣的想法與呼籲已見之多年,且產官學研各界都有一致共識,但為何仍在原地踏步,未見任何大幅度的進展?究其根源,主要還是在於產業推動主體及法規制度的問題。

以產業推動主體而言,過去每當在檢討經濟及產業困境時,各界矛頭多指向經濟部及國發會,其他部會多置身事外。大家應該都同意,經濟發展並非經濟部及國發會獨有之任務,而是行政院所有部會需要共同承擔的責任,甚至有些非經建部門,其功能及主管職責更直接影響著經濟發展,但這些部會對產業的發展似乎都無感。

事實上,為了改善這樣的情況,政府在法律上也做了一些調整。以民國99年立法通過的產業創新條例為例,內容指出在企業投入創新活動、產業人才資源發展、資金協助、產業投資、產業永續發展環境及土地提供等各方面,政府應提出具體措施以提升產業競爭力。內容明訂條例公布施行後一年內,行政院應提出產業發展綱領,而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則應訂定產業發展方向及產業發展計畫,地方政府得訂定地方產業發展策略。究其立法精神,應在於徹底轉換中央有些部會過去皆以監管產業為己任的思路,例如金融、電信、醫療、教育、農業等,同時賦予產業發展之政策任務。當然,也期許各級地方政府能夠在產業振興上扮演應有的角色。

因此,只要政府能夠依法行政,醫療服務產業由衛福部擔綱產業發展的主體,教育服務業則由教育部負責推動,金融、電信產業亦復如是。在產業推動過程中,並設定明確的產業發展目標加以管考,其他部會則就其主要職能加以協助,尤其主管部會最為熟知其轄下行業之法規最窒礙難行之處,若由其來主導解決振興產業所面臨的各種法規限制,才有機會翻轉目前因權責不明而造成產業停滯不前的狀況,陳主委所提的醫療、教育及節能物聯網的應用才有機會在台灣實現,而其成果才有可能進一步在世界市場上發光發熱。

物聯網﹒國發會﹒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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