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教育當志業 怎有工時問題
2015-08-27 01:45:13 聯合報 馬惠娣/教育工作者(南投市)
最近教育現場最流行的話題就是「教師每日工時八小時,寒暑假到校兩天」,一位家長憤憤不平說:「老師要享勞工的權益,又要享受教師的福利,卻排除『與教學無關的工作』,還強調沒參加工會的老師不能享有協商條例,老師的尊嚴都不見了。」

言談之間,喚起了廿幾年前記憶。一個寒冬深夜,接到主任的電話,說有個女學生還沒回家,家長著急拜託學校老師幫忙找人。我把兩個睡夢中的孩子抱上車,直奔廿公里外的學校找學生通訊錄,並從導師提供的人際脈絡一一詢問,毫無所獲。凌晨三點驅車到學生家裡,員警正與家長商討對策,約莫五點孩子終於有了消息,大夥兒鬆了一口氣。趕緊各自回家梳洗,準備七點到校。從半夜到早上六點,來回七十多公里的奔波,五個多小時的煎熬,聽到孩子聲音,整個人安心又振奮。

回憶一長串的教育人生涯,恁多夥伴共事,好多故事,但沒有工時的問題。老師每天早晨趕在七點十五分前到校,有些老師六點半就到。傍晚五點多陸續回家,有時輔導學生、批改作業、備課到六點半或七點的大有人在,一天幾乎有一半時間在學校,代代相傳。

「學生在,老師就在」。老師參與學生活動,與學生一起帶起情緒的高潮與低落,是增進班級互動、凝聚情感的最好時機,逐漸培養師生間亦師、亦友、亦父母般信任與關懷的情誼。

韓愈師說謂「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福祿貝爾說:「教育無他,唯愛與榜樣。」勾勒出教師形象。教師要能關愛學生,以身作則,引導孩子建立良好的生活與衛生習慣,陶冶端正的品格,培養專長、激發潛能,學習與人相處、正確做事,成為孩子的重要他人。

當老師就是從事教育工作,職業欄是「教育」、不是「教學」。若僅謂「教學」,兼課鐘點教師也能勝任。從事教育工作則不然,舉凡學生成長中的大小事,學校與家庭都有責任,兩者也是各司其職亦互相合作的夥伴關係。

教師工時問題吵了好多年,其實學校教育體制及作業內容,與一般機構或公司行號大不相同,配合孩子學習,每四個月隨季節不同,休息一個月或兩個月,有春耕、夏耘、秋收、冬藏的意味。至於教師是依循學生作息,還是額外付出,皆依其需要,存乎一心。寒暑假除配合學校課程規畫外,教師可名正言順補休前四個月的超時工作。

社會價值觀改變,人們對教師高標準的要求沒有改變,甚或更嚴謹。我們要自己尊崇自己的地位,堅守教育良心,將「教人」的工作視為志業,珍惜與善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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