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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本質 請鬼拿藥單?
2015-05-19 01:35:29 聯合報 呂欽文/建築改革社社長(台北市)
以BOT為代表的「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最重要的特質就是:政府沒錢,藉助民間機構興建公共設施並允諾給予一定的優惠與利益。
大家都了解,有能力參與大型建設的機構,絕不會是「慈善」團體;既然引入財團免不了,日後的種種權益談判與爭議問題也就免不了。財團的存在目的既是「獲利」,請財團入門,與「請鬼拿藥單」何異?如果來的是好兄弟,還有和平共存的可能,如果來的是「厲鬼」,那可就難以善終了。
BOT的本質既然如此,政府實在應該好好考慮該不該如此「鋌而走險」。
像高鐵這樣的建設,有其必要性,不得不以BOT方式執行可以理解;但讓大家納悶的是,如雨後春筍般各地冒出來的BOT案,包括今日報載的新北市歌劇院、甚至巨蛋,有必要嗎?
過去的政府,像十大建設,因為資源有限,所以左思右想慎重考慮之後決定建設的項目。
而如今,「發明」了BOT之後,不管有錢沒錢,不管有用沒用,蓋了再說;這是為政者「建設」的迷思!更嚴重的是,只要有空地,就會想個名目蓋出個東西,最終目的只是為了所謂的「政績」。花了建設經費不打緊,我們的土地迅速流失, 我們把後代子孫的建設幾年內全作完了!
BOT不是不能作,BOT的核心問題也不在權力轉換,而是如何審慎規劃評估適切的內容與規模;這包括開發的目的、引入的行為、建設的規模,到建築計劃與設計準則等。從巨蛋與松菸的例子我們都看到了一個現象:為了搞大,成本因而攀高,附屬設施因而也變得不成比例的大,最後反噬了開發的目的!不要怪遠雄與松菸文創,他們是按照既定的劇本發展,要怪就要怪當初如何設定了這麼大規模的劇本。
權利金也好、議約條件也罷,那都是在生了小孩之後想辦法爭撫養權。這小孩該不該生出來,是更應探討的嚴肅問題。
國內的建設輕初期規劃而重預算、工期、工程品質等等的形而下的數據,導至起頭容易結束難。多花一點時間評估、多花一點錢決定該不該作,絕對是事半功倍值得的事。
但這一切都比不過主其事者「建設」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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