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法治 賴市長請進議會
2015-08-05 01:27:02 聯合報 吳一忠/榮民(嘉縣水上)
賴清德市長堅持不進議會開會,寧可衝撞體制,說是為了實質正義,並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乍聽之下言之有理,如今監察院通過彈劾,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證明賴市長的作法禁不起驗證。

議長李全教涉及賄選,賴清德誓滅黑金,理念是正確的,但須經過司法審判,才能判定是否犯罪,豈可拒絕開會要脅,不接受議員質詢監督。

就地方自治法而言,民代經由票選產生,地方首長就應受其監督,若以「司法問題未釐清前不進議會」為由,迴避議員質詢,是絕對站不住腳的。民主法治時代,守法是基本的素養,政治人物就該信守承諾,不可違背人民的託付,棄離法治精神。賴市長自許民主守護者,進議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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