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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綱爭議/原住民或原住民族? 別染紅抹獨了

2015-08-05 01:27:03 聯合報 pasuya poiconü/鄒族人、東華大學兼任教授(台北市)
在高中課綱「微調」與否的爭議中,本來應有充分合理原因主張回歸這塊土地與人民的歷史、文化脈絡的原住民族,卻在兩方相互抹統、抹獨的情境下,未能發出清晰的聲音。公共場所可以看到海報告訴我們:八月一日是原住民族日,但在熙來攘往的人潮中,告示顯得寂寞。唯在需要原住民或原住民族議題的時候,搖旗吶喊的團體總不忘消費、拉攏、甚或是用己意詮釋原住民族。

居住在台灣已有六千年的南島民族,究竟該稱「原住民」或「原住民族」?兩個詞彙在一九九四年國代修憲時就開始在正式的法律文書出現,而最早提出的是一九八○年代的「原住民族權利促進委員會」。當時爭取正名時,有人主張用「先住民」、「九華民族」等,或沿用「土著」等,但是原權會的運動菁英堅持應該用原住民,之後,再以「原住民族」指涉集體的、而「原住民」指涉個人的意義。後來這些詞彙在《原住民族基本法》等都有清楚的定義。

原運菁英為何要用原住民或原住民族這樣與歷史事實有差距的詞彙?(現在的原住民族之前尚有更早的「左鎮文化」、「長濱文化」,存在台灣距今超過萬年,這些文化的擁有者才應是真正的台灣原住民族;而今的原住民族是相較於後來的漢人、荷人、日人而更早,國際勞工組織《獨立國原住民及部落民族公約》一六九號公約等有清晰的定義),這在原權會會長夷將·拔路兒〈我們為何選擇原住民這個名稱〉一文有清楚說明。

原住民族的中央層級行政機關原稱「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後來改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就是這些詞彙在法制上的具體化。官方認定的十六族固然是原住民族,尚未被認定的西拉雅、馬卡道、巴宰族等,都同屬南島民族,也有權利成為官定的原住民族,這是學術界都知道的事。

至於有人認為「原住民族」無法涵括歷史上所有的原住民/原住民族,事實上翻閱日本、滿清時期之前所有文獻,盡是番、生番、熟番、土番、兇番、歸化生番、蕃人、高砂族…等歧視性詞彙,絕無原住民、原住民族這樣的稱呼。所以這類說法難稱合理。

亦有人認為,使用原住民族一詞是統派企圖將台灣原住民族納入中國境內少數民族一支而成為第五十六族。其實中國慣用「少數民族」稱呼其境內非漢族群,不承認其境內有「原住民族」。對於台灣原住民族,中國慣稱「高山族」,也早在宣傳書冊列入其少數民族行列,所以不待「原住民」改為「原住民族」,類似的剽竊手法早已不勝枚舉。

兩個在一九八○年代方始出現的詞彙,讓有些人爭辯到臉紅耳赤、染紅抹獨,恐怕是私意渲染作祟,原運菁英們當初設想的應該不是那樣。多一字、少一字之爭,何如讓平埔族群(也是原住民族)早日正名?何如讓原住民族六千年以來的生存軌跡,成為台灣歷史涵納多元史觀的主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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