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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給金管會李主委的三個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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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0 02:37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社論


新任金管會主委由現任高雄銀行董事長

李瑞倉被延攬出任金管會主委。 本報資料照片
李瑞倉被延攬出任金管會主委。 本報資料照片
出線,大多數人都感到訝異。為何大家會驚訝?李主委之前與金融直接相關的經歷是才擔任八個月的高雄銀行董事長,而公職生涯主要是國有財產管理,在2008年以財政部次長離開中央政府,之後到高雄市政府服務,歷任財政局長、副祕書長。
當然,金管會主委也不必然要出自金融監理機關或由相關實務經驗者擔任。由於李主委曾與行政院長林全在扁政府時代共事過,而之後又在高雄市政府任職,與行政院、執政黨的頻道較合,或許也有利於金管會政務之推動。

近來,台灣的金融監督與管理,非常紊亂,也失去方向,我們對李主委的期許是能夠撥亂反正。首先,建議李主委建請行政院廢除兆豐案的督導小組。此督導小組、應該說是指揮小組,在大費周章換掉兆豐銀行董事長、向前董事長求償、將六位前後任財政部長與金管會主委移送監察院外,其對兆豐銀遭美國紐約州主管機關之巨額罰款的調查結論,仍與金管會類似。因此,此督導小組應該不適宜繼續指揮金管會,而應讓金融監督與管理回歸專業運作。

其次,前幾年銀行力推的人民幣衍生性金融商品—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TRF),居然讓許多企業客戶嚴重虧損。為什麼銀行要力推TRF?主因是極為優渥的佣金收入,而且一開始台灣銀行業扮演的是通路的角色,看似沒有風險,但是一旦客戶違約,銷售銀行就要平倉,而銷售銀行仍須對上手銀行履約交割。因此台灣的銀行不僅銷售商品,同時擔保客戶的履約,必須有相關徵信活動,但是同一企業或關係企業可能跟多家銀行承作TRF外,而TRF本身沒有保證金與停損機制,而且一次簽約得連續每個月比匯率連續24或36次,當人民幣呈貶值趨勢,客戶將虧損連連。TRF事件暴露出銀行風險管理的缺失,而金管會也未能有效監理。

之前,金管會已經要求銀行給予客戶關懷,可將TRF契約轉成中長期放款或應收款,給予客戶喘息機會。然而,目前金管會希望銀行不能拒絕與客戶仲裁或調處,仲裁或調處結果也必須接受,甚至自救會要求銀行要全部承擔損失。

其實,客戶在購買TRF時,也是期望人民幣升值賺匯差,而客戶也是企業戶,屬於專業投資人。我們建議李主委,除非銀行有誘導、協助非專業投資人購買,或者有嚴重不當銷售行為,否則不能要求銀行承擔所有損失,同時也不能強押銀行與已經轉成放款的客戶進行調處或仲裁。否則,一旦銀行承受過多損失,銀行股東或母公司金控股東也會遭受傷害。再者,建議李主委對於銀行在銷售金融商品如果有擔保、保證的行為,是屬於授信,必須進行徵信,也要以集團的概念,輸入聯合徵信中心進行總歸戶,以利整體風險管控。

此外,樂陞公開收購毀約案也讓金管會招架不住,擬修改公開收購辦法,避免收購方不履約。而自救會希望這些修法要回溯適用此案,除了要求收購方日商百尺竿頭與相關企業要賠償外,也要樂陞董事會與受託金融機構賠償。然而這些參與公開收購應賣的投資人,也是透過許多戶頭,希望獲取超過20%的獲利。我們建議李主委有關公開收購辦法的修正,只需要求公開收購方在收購前,取得一定規模之金融機構的履約保證即可,其餘修正可維持現況,過於繁瑣的修正只會扼殺公開收購或產生更多失序行為;另外,也不能要求非收購方要負責投資人的損失。

誠然,目前金融監督與管理,愈來愈偏離專業,非專業思維與干擾太大。我們期盼李主委要留給金融機構與市場一個專業、可預期、強調風險管理的環境,否則金融機構與市場萎縮,金管會也沒有存在的價值。

金管會﹒兆豐銀﹒樂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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