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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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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0 00:02聯合報 花蓮縣政府


針對聯合報八日「太魯閣族不想背獵殺穿山甲黑鍋」社論,縣府說明如下:

「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是行政院農委會及原民會於一○四年六月會銜頒布,附表明訂允許獵捕之物種類,其中包括穿山甲。

秀林鄉公所今年八月廿四日依據此辦法,向花蓮縣政府提送該鄉文蘭社區發展協會及山刀老街產業發展協會申辦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申請案,部落共提報申請獵捕穿山甲等十一種保育類及一般類野生動物。縣府完全依法行政,依據中央訂定的辦法於九月八日核定申請案,縣府無否准之權。

聯合國九月廿八日召開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高峰會,決議禁止所有穿山甲交易行為,為本案核定後廿天之事。縣府立即與二個部落領袖溝通,即獲部落善意回應,承諾告知部落獵人禁止捕捉穿山甲。本府並已函文中央單位建請盡速檢討前述辦法附表中得以狩獵之種類,使各地方政府及原住民族有所依循。

原住民﹒傳統文化﹒太魯閣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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