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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人家與富家庭 教養費差了5倍

2017-09-09 13:34聯合晚報 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吃住開銷 窮人家占6成 富家庭占4成5

有錢人跟窮人生活支出有什麼不一樣?主計總處資料顯示,去年一般家庭所得,「食」加上「住」約五成,但最低所得20%家戶每月家庭消費食加住就占五成,若加上外食,更占六成;最高所得20%家庭則占四成五,其他休閒文化支出是最低所得兩倍,教育子女支出差距最大,最高所得是最低所得五倍以上,顯示高低所得者對教養子女投注資源差距甚大。

物價飛漲 每戶外食年增1.3萬

值得正視的是,這幾年物價上漲嚴重,一般家庭外食(餐廳及旅館)支出占比增幅最明顯,近五年來增加1.7個百分比,由10.16%增為11.83%,是所有家庭消費支出增幅最大項目。若以全年消費支出77萬6811元計算,平均每戶家庭一年外食就增加1萬3205元,平均每月增加1100元,對20%低所得家庭負擔尤其沉重。

行政院主計總處家庭所得及支出調查,將全國800多萬家庭依每戶可支配所得由小至大排序後,按戶數五等分,並每年調查各等分家庭所得每月家庭消費支出情形。根據這項調查比較最高20%家庭及最低20%家庭的消費支出項目占比,可以看出高低所得家庭主要支出差異。

以去年為例,去年平均每戶家庭支出為77萬6811元,一般家庭以「住宅服務、水電燃料瓦斯及其他燃料」占24.22%最高,其次是「醫療保健」15.33%,「食品及非酒精飲料」第三約14.63%。整體而言,食加住約為39%,加上醫療則約55%。

至於最低所得20%家庭,平均每戶消費支出只有34萬7785元,住宅比例高達32.25%,食品及非酒精飲料為18.46%,兩者合計就占五成,若再加上醫療保健,比例逼近七成,還不包括外食的餐館約10%,等於消費支出八成都在基本生活開銷,較整體家庭約占六成六明顯偏高。

若再跟最高所得20%家庭相較,發現最高20%家庭消費支出高達129萬7803元,各項消費支出排名雖然與各等分相同,依序是住宅、醫療保健、食品及非酒精飲料,但是三者合計只有48%,與最低所得占約七成相差甚大。

高所得家庭與低所得家庭消費支出最明顯差距在休閒文化與教育,低所得休閒與文化支出只約3.58%,高所得為7.47%;低所得教育支出只有0.86%,高所得家庭占4.53%,兩者相差5.27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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